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 标的是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

1、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以下4类

(1)有形财产

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

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

(3)劳务

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

(4)工作成果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

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

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有哪些限制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有以下限制:

1、标的物应为出卖人有权处分的物

出卖人应对其出卖的标的物有处分权,这是现代各国买卖合同中的一般原则,出卖人有处分权包括两种情形:

(1)标的物归出卖人所有;

(2)出卖人有权处分。

这是指出卖人虽然对出卖的物不享有所有权,但其依所有权人的授权或者法律的规定可以出卖该标的物,否则就难以实现买卖合同的目的。

2、标的物须为非限制流通物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当属于法律规定的其所有权可以转让的物,即流通物或者限制流通物。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禁止流通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专属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财产。专属于国家所有的矿藏、水流以及专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荒地、滩涂、土地所有权等,不得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2) 受国家保护的珍贵动、植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行政法规与《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如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等需要收购的,须经法律规定的主管机关批准。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野生保护植物。出售、收购国家二级野生保护植物的,须经省级主管机关或其授权机构批准。

(3)伪劣产品。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凡属伪劣产品,均不得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4)未使用注册商标的人用药品、烟草制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批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按《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其主要指国家规定并由商标局公布的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

(5)迷信、淫秽、走私物品、毒品、武器、弹药等其他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

3、标的物须为有体物

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故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有体物。无形财产的有偿转让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例如,知识产权的转让就不属于买卖合同而属于技术合同的范畴。

合同标的在合同双方履行自己的义务时是关键所在,只有约定明确,并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我们对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这一问题的解答帮助您了解更多关于合同标的知识。所以您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一定要协商一致,减少纠纷。


·合同终止效力律师的代理是怎么样的
    我们国家是一个很大的国家,因此分为很多区域,但是各个区域的法律规定都不同,这篇文章主要研究河北合同终止效力的有关规定。当我们遇到此类问题时,一般都会交给律师,那么,河北合同终止效力律师的代理是怎么分类的?下面我们来跟您谈一谈。 一、河北合同终止效力律师的代理是怎么样的? 遇到此类法律问题,首先应该详细描述案情电话咨询一下律师,让其帮您分析一下案件案情。然后再结合案情和律师谈妥代...


·无催告合同解除的诉讼时效有限制的
    无催告合同解除的诉讼时效有限制的?对于合同解除权而言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而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除斥期间规定...


·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定金合同是很多合同的一种,在我们的生活中,定金合同的使用是非常广泛的,很多的交易或者合作都会使用到定金合同,法律对于定金合同以及要式合同有详细的规定,但是很多人容易把定金合同和要式合同弄混淆,那么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请阅读下文。 一、定金合同的定义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


·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
    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 一、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 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适用于除斥期间1年。 《民通意见》73条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最新的《合同法解释二》当中明确将可撤销...


·合同到期忘了续签怎么办?
    原来经济还不够发达的时候,您之间的交易基本是靠诚信,所以也会有很多诈骗案发生,现在您法律意识的增强,您也知道用合同来约束对方,合同越来越多,您可能会忘记给合同续约,合同到期忘了续签怎么办?您可能会遇到过。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


·双方合同履行抗辩权有哪些?
    双方合同履行抗辩权有哪些?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合同履行抗辩权。在双方合同中,合同当事人都承担义务,往往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之间具有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关系。为了保证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利益关系的公平,法律做出了规定: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履...


·如何认定买卖合同成立?
    如何认定买卖合同成立? 一、如何认定买卖合同成立? 买卖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合同成立的要件当然适用于买卖合同。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包括: (1) 买卖合同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主体适格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 买卖合同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 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 (4) 买卖合同成立应...


·如何书写铸件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如何书写铸件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铸件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本合同中成品,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成品要说明相关的数据:名称、数量、单价、交货日期等相关资料 注:以上费用含17%增值税。 第二条 加工成...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