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未签劳动合同用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最新未签劳动合同用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按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仔细了解情况,莫签不知情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尽量对用人单位的这些情况以及企业文化、发展趋势、员工管理等进行全面了解,尽量与资质和声誉较好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源头防范非法用工和侵害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2、签约落在纸上,莫签口头承诺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各执一词,打工者往往有口难辩。所以,打工者要主动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单位不签,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由其督促签订。


3、查清用人资格,莫签主体不适格合同。


事先了解单位名称、法人是谁等情况,注意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转包严重的行业要小心。比如,《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规定,建筑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包工头等都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劳动合同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最基本的保护,又是对两者的一种约束,不管在哪里工作,都要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犯法行为,不但要接受行政上的处罚,还要接受实际上的金钱处罚,要赔偿劳动者赔偿金。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 我们看到城市里高楼耸立,由心感叹建筑工人的能力,而且有些建筑已经屹立百年了。那是因为建筑物的质量是有严格要求的,国家制定相关法规进行规范,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


·腰间盘膨出工伤认定为几级?
    腰间盘膨出工伤认定为几级? 一、腰间盘膨出工伤认定为几级? 1、腰间盘突出应该算作患职业病,能够认定为工伤。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按照工伤等级认定,能够认定为十级工伤。 2、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到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劳动关系纠纷举证责任的确定是怎样的
    劳动关系纠纷举证责任的确定是怎样的? 一、劳动关系纠纷举证责任 1、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用人单位应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在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中,用人单位负以下举证责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


·劳动法入职规定有哪些内容?
    求职者被单位录用后,按照程序要办理入职手续。这个时候双方会签署劳动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就标准着双方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需要注意是事情不少,其中很多在劳动法中有法律依据。那么劳动法入职规定有那些内容?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一、劳动法规定入职多久签署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自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第...


·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相关规定
    众所周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所获得的薪酬低于非试用期的工资的,但是不能少于正式工资的80%,而且法律中也明确规定对于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的最低发放额及其其他相关规定,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相关规定《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试用期间劳动...


·实际工作中,相信大多数人都有过签订劳动合同的经历,但是对于劳
    实际工作中,相信大多数人都有过签订劳动合同的经历,但是对于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您往往并不十分了解法律上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保证,同时也是用人单位合法雇佣劳动者的书面凭证,下文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是如何规定的介绍。 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


·劳动仲裁和仲裁的区别有哪些
    劳动仲裁和仲裁的区别有哪些从本质意义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截然不同的。《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是我国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在民商事领域内统一建立的法律制度;而现行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则是国家针对劳动争议的特殊性,在该领域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制度,其与有关国际公约所称的仲裁并无任何联系。《中华人民共...


·劳动合同法违约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违约的规定是什么?违约的情况下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向对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在《合同法》中,几乎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