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不给工资属于违法的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不给工资属于违法的吗?


属于违法的;


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属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满一个月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对于双倍工资的性质意见认为双倍工资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理由包括:首先,双倍工资数额的产生是依托于劳动者当月的劳动报酬数额;其次,双倍工资应当是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这也与劳动报酬的发放周期是一致的。认为双倍工资属于赔偿金性质。理由主要是双倍工资的产生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劳动付出没有关系。双倍工资责任是法律对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赔偿责任。


未签劳动合同未必双倍工资


具备劳动合同基本条款、能够确立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入职审批表可以视为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不予支持。在案件审理中,应综合整体情况,将双倍工资支付责任的规定进行目的解释,若用人单位具有书面订约行为外观,不具有不订立合同的内心意思,且劳动者存在找人代签可能的,可排除用人单位双倍工资支付责任的适用。


可归责是判断用人单位是否承担二倍工资的基本原则,劳动者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又要求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不能主张二倍工资。


人事负责人负有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职责。在用人单位尽到诚实信用、谨慎注意义务的情况下,人事负责人因失职甚至故意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主张一倍工资罚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综合上面所说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是属于不合法的,如果再不发工资的话,那么就是罪上加罪,这样的行为会付法律责任的,因此,作为一位劳动者一定要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直接拿出证据提起诉讼,要回自己的损失。




·劳动合同法定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


·房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房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房建工程,也即房屋建筑工程,我国的居住、工作、学习场所,都是由此类得益于此类工程的修建,若房建工程质量存在瑕疵,则会造成大面积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故而,在验收时,需要严格按照房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且必须完成书面验收报告。 房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 入户门检验 1、检验标准 (1) 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 (2) ...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从《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知道,要是用人单位需要辞退员工的话,那此时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辞退,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要对员工做出补偿。那法律中规定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一、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正好在合同续约情况下企业内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如果劳动合同不续约的情况下,...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目前,我国法律建设越来越健全,但法律的普及程度还不高。当我们面临被动或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我们能否保证自己的利益不被侵犯或最大化呢?大多数人都不太了解我国法律对这一情况做出的相关规定,而被动的接受用人单位或企业的决定,不知道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简单的了解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 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


·工资这个问题一直都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
    工资这个问题一直都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当然了这也是每一个劳动者都关心的问题。相信生活中很多人都遇到过应该拿到的工资和实际拿到的工资不符的事情,那么这时候工资条就发挥了大作用,可以提供给我们查看具体的情况,但是有些用人单位并不发工资条。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给您讲解一下工资条该由哪个部门发,不发违法吗?1.工资条该由哪个部门发? 一般来说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工资条,然后财物凭条打工资。2...


·劳动赔偿金如何计算年限一般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
    劳动赔偿金如何计算年限一般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中规定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于是首先要确定经济补偿金该给多少,这里面就涉及到确定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而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其实也可以说成是赔偿金的年限。具体如何计算,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第47条中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在我国长治工伤鉴定去哪?
    在我国长治工伤鉴定去哪?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去做工伤认定,等伤情稳定了,拿着工伤认定再去以前办工伤认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伤残鉴定的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指定相关机构去做伤残鉴定的。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


·劳动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对每一个职工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为了能很好的保障自身的薪酬、福利等正常享受,无论在什么企业单位做什么工作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因此劳动关系每个人都需需要重视,有时候我们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不是很清楚,那劳动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劳动关系认定的依据 一、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