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的第七十六条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根据我国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的第七十六条的法律法规的一个规定内容,应该适量的减轻在不是机动车辆的其他方也存在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其他的过错的情况下面的,机动车辆所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这一条2008年的法律法规的修改,保险公司的赔偿措施也相应地进行了修改。与此同时,保险公司所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经过了一个将所谓的投保商业险看作是交强险的过渡时期,然而交强险的一个赔偿金额也跟着经历了由最高额度为60000元到最高额度是122000元的转换。12200元按照按照我国的现有的关于交通赔偿的规定,又分为:第一,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应该赔偿的医疗费用的部分:赔偿的最高的限额是10000元;第二,关于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死亡伤残的时候,这一部分的赔偿费用:它的赔偿的最高限度是11000元;第三,是关于在这次事件中产生了财产损失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2000元,这里面包括因为这次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的直接的财产损失。根据我国的现有的道交法里面的第七十六条法律法规,机动车辆如果发生了在交通事故里面造成了其他的人的人身伤亡或者是财产损失的,应该由应该承担责任的保险公司在根据相关的保险条款在应该承担的范围里面对于这次所产生的所有的直接的财产进行赔偿。也就是说不顾那在这次事故里面购买保险的那一方有没有责任,保险公司都要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也就是说,保险方所要承担的责任和赔偿义务是一定的,但是赔偿的费用应该根据这次的事故的轻重来决定,同时赔付的金额有一定的额度限制。



·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
    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


·开发商什么时候算交房
    开发商什么时候算交房 当商品房已经竣工,并且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以后,开发商会书面通知购房者办理交接手续。 在进行交接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一表两书、《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物业管理公约》。 当购房者认为房屋符合约定,并且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以后,开发商就完成了房屋的交付。 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文件不全,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


·一、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处理?1、报案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2、现场处理和调查交警部门到现场后,会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


·b2驾照能开什么车
    b2驾照可以开的车有大型货车b2可以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和c1、c2、c3、c4车型;小型汽车c1可以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c2、c3、c4车型。车辆的尺寸不同,对驾驶人的要求也不一样,一般车越大,对驾驶人的驾驶水平和专业知识的要求也就越高。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1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


·2023重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另外,还有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


·民事诉讼二审证据提交的时间限制
    民事诉讼二审证据提交的时间限制一、二审证据提交的标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二、二审证据提交的时间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


·酒后驾车 处罚是怎样的
    酒后驾车 处罚是怎样的对于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俗语,相信您都知道,但在现实中仍有不少机动车驾驶者在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对于这样的行为我国是认定为交通违章行为的,那么就要对驾驶者作出处罚。酒驾酒后驾车 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酒后驾车 处罚是怎样的 酒后驾车是让世界各国头疼的一大社会难题。作为酒精饮料消费大国,酒后驾车也是我国社会的顽疾之一酒后驾驶机动...


·打交通事故官司要提供什么材料
    打交通事故官司要提供什么材料一、打交通事故官司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