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两方面的,就包括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两方面的,就包括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方面的损失。而在有损害的情况下,肯定就是由侵权行为存在的。此时对于受害人而言虽然知道自己可以索赔,但却不清楚应该向谁索赔。究竟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何确定由谁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何确定由谁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人都会选择打官司。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错误,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和。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应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案例:老王2010年5月份开车与一辆正在运营的出租车相撞,双方就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老王一纸诉状将出租车司机告上法庭。本以为自己一定胜诉,结果法院以被告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了老王的起诉。案例中的出租车的车主为出租汽车公司,此辆出租车正在运营中,司机是职务行为,老王应以出租汽车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而不是司机个人。如果老王不能确定究竟谁是适格被告,一个很简单的办法,就是将司机与出租汽车公司一并诉至法院,俗话说跑了和尚跑不了庙。
二、处理交通事故还要注意什么

1、准备好充分的证据
案件起诉至法院时,对主张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诉讼请求的证据应当已基本固定,在城市工作生活了一年以上的农村户口受害人,在主张同命同价时,更应注意相应证据的提前收集、固定、整理,做到一目了然,确实可信,不至于在开庭或证据交换时手忙脚乱,错失战机。
2、合理索要赔偿
交通事故中的少数受害人在起诉时,喜欢漫天要价,不考虑法律的具体规定,将应当赔的和不应当赔的一并列在民事诉状中。甚至认为,自己坐地起价,就是为了应对肇事方就地还钱和随意砍价,漫天要价是为了给以后可能出现的调解留出讨价还价的空间,否则,对自己不利,对谈判不利。
3、诉讼讲究一点策略可以理解,但应有度,交通事故案件有其特殊性,赔偿范围和标准基本上是固定的,赔多赔少决定于证据、事实和伤情,和漫天要价没有关系。多提出的诉讼请求如果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自己要承担该部分2。5%左右的诉讼费。所以,应合理索要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就可以提起诉讼。若经过严格的认定符合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的内容,那么就会对肇事者定交通肇事罪,此时承担的责任里面就不仅仅是民事赔偿责任和交通行政责任了,还包括刑事方面的责任。根据《刑法》中的规定,犯此罪的一般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交通事故打官司费用多少?
    交通要是造成的损害比较大,而当事人又一直争论不下的话,此时最好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打官司的形式来解决。而此时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一些费用,那交通事故打官司费用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打官司费用多少 诉讼费: (一)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


·一、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一、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三)能够证...


·我们知道交通事故可是在发生,有时候我们会在出行的时候遇到交通
    我们知道交通事故可是在发生,有时候我们会在出行的时候遇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一般都会造成严重的身体损失甚至死亡,因此各个国家对于交通的管理比较严格,特别是对于酒驾的处罚比较严重,那在泰国醉驾回国还要被处罚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在泰国醉驾回国还要被处罚吗? 根据《刑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怎样的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导致第三方人员受伤或死亡的,在购买了交强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就要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的第三方进行赔偿。那么这个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怎样的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1、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失,交强险的承保保险公司在十一万元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


·暂予监外执行期满交付执行规定是什么?
    暂予监外执行期满交付执行规定是什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罪犯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公安机关予以协助。监狱管理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监狱应当立即赴羁押地将罪犯收监执行。公安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由罪犯居住地看守所将罪犯收监执行。第三十条 社区矫...


·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醉驾发生的事故更是屡见不鲜,事
    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醉驾发生的事故更是屡见不鲜,事故发生后有的人为逃避责任,找人顶罪的案例也不在少数,这种找人顶罪的行为严重破坏了交警持法和社会秩序,今天我们就征对醉驾肇事顶替人和行为人如何罪?这个问题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醉驾肇事行为人如何定罪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


·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什么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交通事故伤害。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行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什么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这里须满足两个条件: 1、时间条件为上下班途中; 2、特...


·江苏省交通征地林木补偿标准内容有哪些
    江苏省交通征地林木补偿标准内容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交通征地补偿包含很多方面,比如说土地补偿费、安置费、林木补偿费等等,怎样实施交通征地林木补偿就需要有相关的补偿标准,当然江苏省交通征地林木补偿也需要这样一个标准来规范,关于江苏省交通征地林木补偿标准,我们整理了一下相关资料。 江苏交通征地林木补偿的标准...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