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失踪人员可以继承房产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失踪人员可以继承房产吗?失踪人员可以继承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宣告失踪的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第二十一条特别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所以继承人宣告失踪后,他继承所得的遗产应当由他的财产管理人代管,故其他继承人只能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不能随意处置。二、失踪人的财产可以继承吗?失踪人的财产不能继承,由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而失踪人只是下落不明,不能确认其死亡,所以,失踪人的财产不能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容代管。”所以,公民失踪后,上述亲属依顺序享有代管其财产的权利或者负有代管的义务,以保护失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合法的权益。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把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加以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时,婚姻法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也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或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对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没有先后顺序之分,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除了失踪人员可以继承房产之外,针对失踪人员本人名下的财产其他人也不可以继承,因为继承是从当事人死亡以后才开始的,而当事人现在仅仅是失踪,年满4年以后还没有任何下落的,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才能分割遗产。



·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
    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 一、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 1、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满五年就将其进行买卖则就是违法的。所以如果它不到五年是不能买卖的。 2、由于安置房各个市地政策不一,因地制宜,所以这些规定也并不是硬性的,对于安置房来说,国家对这种买卖交易是不允许的,换句话说就是非法的,所以这种情况下签的过户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至于公...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对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房产,在离婚时应进行财产分割,当夫妻双方就离婚房产分割事宜达成一致时,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在协议中明确房产的分割归属,在离婚程序完结后,就可以办理后续的房产过户手续了,那么,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流程 1、准备材料。离婚房产过户材料包含: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应该怎样购买商品房 商品房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应该怎样购买商品房 商品房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一、应该怎样购买商品房 1、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一步: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 2、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二步:签订买卖契约 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


·深圳租房的中介费怎么收取?
    北上广深这些一线城市一直都是年轻人向往的地方,不仅仅是因为他繁华的城市发展,更多的是因为众多的个人发展机遇。从外地到这些一线城市打工的人们,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在大城市的住宿问题,初来乍到,很少有人一开始就能买上一线城市的房子,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这时就会涉及到租房的中介费。我国各地的租房中介费是各不相同的,今天,就来和您探讨下深圳租房的中介费。 一、中介费主要有三种途径: ...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公证的相关介绍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公证的相关介绍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婚前房产公证是对夫妻双方婚前财产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的明确公证。对预防婚姻财产纠纷及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有这良好的作用。那么,涉外婚姻婚前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呢?婚前房产公证费用是多少?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问题的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涉外婚前房产公证费用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按照收费标准,...


·新婚姻法前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吗?
    当今社会由于时代的发展,传统风俗习惯也不断变化,比如当恋爱双方准备结婚时需要购置房产等准备,一般来讲法律规定婚房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而当新婚姻法颁布后,新婚姻法前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吗?针对房产产权归属问题我们详细为您介绍一下。 一、婚前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新婚姻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


·法院强制执行抵押房产流程
    流程如下:(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


·房屋产权赠与合同的特殊属性是什么?
    房屋产权赠与合同的特殊属性是什么由于房屋的特殊性,使得房屋赠与除具有一般赠与合同的基本属性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殊属性: 一、要式性。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转让的,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这里的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因此,赠与房屋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二、如...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