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通常我们说的二手房是指那种已经实际被人居住使用过的房屋,这就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通常我们说的二手房是指那种已经实际被人居住使用过的房屋,这就与新房不一样了。毕竟新房一般都是那种清水房,就是还没有装修过的。而在对二手房进行交房的时候,其中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二手房交房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设施设备清点
由于二手房一般都被原房东装修和使用过,在二手房出售时对装修和一些设备设施通常都是赠送的,因此,二手房买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就应将设备设施的品牌、成色以及能否正常使用予以明确写明,二手房交接房屋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点、验收。这些设备设施一般有:空调、灶具、抽油烟机、热水器、灯具等。
二、水、电、煤气、天然气的清点及过户
双方应一同来到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天然气公司的营业网点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并向工作人员询问原房东有无欠费情况。如有欠费,二手房买房人则有权要求原房东补交费用。然后,双方再根据最后一期缴费单据上载明的数字和房屋表具上的差额,根据单价进行结算。作为二手房买房人,要特别注意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一定要向工作人员询问原房东的欠费情况,这些欠费可能是原房东以前拖欠的费用及滞纳金(滞纳金一般按照日千分之三计算,累积起来就相当高了)。
三、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电话、宽带的过户
二手房买卖双方应一同来到有线电视公司、电信或网通的营业网点办理过户手续,同时,二手房买房人也要特别注意询问工作人员原房东有无拖欠费用的情况。
四、物业服务费、公共维修基金、取暖费结清
二手房买卖双方应一同来到物业公司办理物业和公共维修基金更名手续,同时办理物业费用缴纳的交接,要注意询问物业人员看原房东是否拖欠物业费及取暖费。
五、户口迁移
二手房买卖双方应一同来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询问房屋内的户口情况,原房东应将户口全部迁出,如仍有户口,买房人可要求原房东迁出,若其拒绝办理,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清点二手房钥匙
二手房原房东交给下家的钥匙包括:二手房房间钥匙、单元大门钥匙、防盗门钥匙、地下室或小房钥匙、信箱钥匙等。
七、结清二手房尾款
以上六项均二手房过户及结算完毕后,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尾款在扣除下家代原房东支付的费用后,余额为下家实际应支付的款项。上加收款后应出具收条并注明“全部房款已结清”字样。
八、签署《房屋交接书》
《房屋交接书》应将上述7各方面的内容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下来,双方签字、捺手印,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署《房屋交接书》的法律意义在于证明原房东将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给买房人,交房的时间点也就是签署《房屋交接书》的时间点。如果不签,二手房买卖双方将来可能会对何时才算是交房时间产生争议,进而影响到双方违约责任的承担。如果在还没有办理完上述7个方面的手续就签署,则意味着买房人未验收就已经认可房屋符合合同约定。因此,签署《房屋交接书》是二手房交房手续的最后一道程序,不能先签署再验收。如果在对房屋验收时发现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应将问题写在二手房房屋交接书上面,予以注明、说明,为将来追究二手房原房东的责任做好证据上的准备。由于二手房的情况与新房不同,因此在二手房交房时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就与新房的注意事项存在很大的差异。其中二手房交房更偏重与对相关费用的结清、房屋内设备的清点等等。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房屋买卖协议违约金应该如何约定?
    一、房屋买卖协议违约金应该如何约定?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具体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需要适当调低;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苏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苏州是我国长三角地区非常重要的大城市,不仅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而且人文底蕴浓厚,城市整体环境适宜居住。2016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在经历数年低谷沉寂后,许多城市的房价又开始抬头,有的有了迅速的抬升,苏州也不例外。本文中,网的编辑就来为您讲述苏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新政策相关知识。 一、苏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苏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意见指出,实施限购措施城...


·江油市房屋拆迁补偿金计算方式有哪些?
    江油市房屋拆迁补偿金计算方式有哪些? 一、补偿标准各地不同,当事人被拆迁的房子地段不同,补偿也不同,应该以当地(江油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答复为准,如果当事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双方协商或者起诉解决。   二、拆迁居住房屋补偿: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


·拆迁范围的房屋可以买卖吗,需要什么手续呢?
    拆迁范围的房屋可以买卖吗,需要什么手续呢?   一、拆迁范围的房屋可以买卖吗,需要什么手续呢?   拆迁范围内房产不能买卖的,一般纳入拆迁范围的房屋都会被冻结不能进行买卖交易。列为拆迁范围的房产,属于不动产物的属性发生变化,所以不能办理过户或登记变更手续。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


·房东不退押金继续住么,房东不退押金解决方式
    房东不退押金继续住么,房东不退押金解决方式租房时间到期了,不续签租赁合同,那么租客就要退房,房东则需要退还全部押金,前提是租客没有对房屋造成损坏。但是在实践中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退押金,那么房东不退押金继续住么?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东不退押金继续住么 房东不退押金最好不要继续居住,选择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因为继续居住视为租房,房东可以收取租金的。 二、房东...


·要确认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所有证明及房东本人真实身
    要确认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所有证明及房东本人真实身份证明等是否齐全。二、在缴纳租金和押金时,一定要记得索取收据,尤其首次缴纳租金时,房东一般会要求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退房时可凭收据退还押金。三、租客与房东之间一定要约定好责任和义务,然后需要签署一个正规的书面合同,写清楚双方的约定内容,不能口头协议,在约定内容上除写明租期、租金、押金等简单的事项以外,还需将交房时间、双方提前解除...


·离婚协议书有房产该怎么写?
    相信在大多数人离婚的时候,最关心的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通常对于普通人来说,财产分割问题中涉及数额比较巨大的就是房产分割,那么房产分割在离婚协议书中应该怎么写,也就是离婚协议书有房产该怎么写?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 离婚协议书有房产范本 男方:×××,×××× 年××月 ××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 女方:...


·离婚房产归一方所有不过户有效吗?
    离婚房产归一方所有不过户有效吗 如果没有去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得的话,仅凭借口头协议或者协议书,是无效的。一旦离婚后,确定了房产的归属就需要按照以上材料的提示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即使协商了归属,只要没有办理过户,就没有权利对房屋进行买卖的事宜。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