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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可以从三个层次设定防线进行抗辩。第一个层次,是否应承担责任,即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如果存在过失,是否与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这是抗辩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的防线,应当“严防死守”。如果经过鉴定等程序,该防线被攻破,医院则可以退守到第二道防线,从第二个层次进行抗辩,即责任程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尽可能降低责任程度是该层次抗辩的主要目的。
抗辩的第三个层次是赔偿数额的多少。在医疗诉讼中,患方往往会提出高额的赔偿要求。在此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患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是否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抗辩。即使在自认为不存在医疗过失的情况下,也不要轻易放弃抗辩机会。否则可能会被法院视为医疗机构放弃抗辩权利而直接支持患方的赔偿要求。
您在没有封存病历的情况下盲目交涉――您的怀疑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证据;也可能会有您最担心的事情发生——医院会把病历修改的非常“漂亮”。当然复印病历的时候别忘了让医院盖章。
通常,您不要心存侥幸——以其他的借口试图蒙蔽医院给您复印病历资料。因为您是第一次,可哪一家医院没有经历过医疗纠纷?
您的真实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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