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印刷品版权及侵权责任怎么认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印刷品版权及侵权责任怎么认定?印刷品版权是受到保护的,如果存在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就构成了侵权行为,有关侵权责任是: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因侵犯著作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又犯侵犯著作权罪的;(2)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3)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著作权侵权的对象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作品、图书、录音、录像制品和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所谓作品,是指人们借以表现自己思想、情感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的智力成果。依照《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作品包括下列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4)美术、摄影作品;(5)电影、电视、录像作品;(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对于印刷品的版权认定情况,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办理,特别是对于有关侵权责任的认定上,还需要基于实际造成的侵权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理,构成了刑事责任的,需要对当事人或者单位追究刑事处罚。



·在我国商标申请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国商标申请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商标是存在于商品中的一项具有独特性的标志,让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商标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然这种商标必须要经过申请,那么您都想知道在我国商标申请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商标注册申请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现拟以___商标,使用于商品分类表第___类的下列商品,申请注册...


·商标过了续展期还能办理吗
    商标过了续展期还能办理吗?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值得一提得是,续展申请与商标的初始注册申请的程序是不同的,续展申请的目的是通过...


·商标到期的宽展期多久?
    商标到期的宽展期多久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是什么?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是什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二、具体解释是什么?建立专利制度的目的,...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类型有哪些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类型有哪些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


·商标权归属是怎样的
    商标权归属是怎样的在现实生活中,您常常听见别人说商标权许可,商标权转让。但是很多人对于商标权并不是很了解,由此就影响了人们对商标权的使用。比如商标权归属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请您跟随我们一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 一、商标权归属是怎样的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 1、商标权的特征...


·假冒商标侵权的认定部门有哪些?
    假冒商标侵权的认定部门有哪些?(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是对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管理;二是依职权或依投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2)海关部门,可以根据商标权人的申请对商标进行备案,扣留进出口的嫌疑货物;还可以依职权对进出口侵权货物进行查处,做出没收侵权货物、罚款等行政处罚。(3)公、检、法,公安部门负责对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检察院负责商标侵权刑...


·商标许可备案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我国的商标许可合同备案机制已经越来越完善,有亲自办理过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这件事情的小伙伴们都知道,商标许可合同备案是比较耗费时间的,而且提前对于其中一些重要的事情就应该了解一下,这样能够避免在操作过程当中因为不符合规定而不予备案的。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商标许可备案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商标许可备案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或者是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