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汇编作品版权的权利人是谁?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汇编作品版权的权利人是谁?我国《著作权法》第14条对汇编作品著作权的权力归属和行使作了如下规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1、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2、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作品,须经原作品著作权人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汇编作品作为一个整体,由汇编人享有著作权。汇编人汇编有著作权的作品,应当经过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还应当尊重原作品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汇编已过保护期的作品,也应当尊重原作品作者的人身权。汇编作品中可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以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即是对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在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如选集、期刊、报纸、百科全书等。二、汇编作品具体指什么?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称为汇编作品。汇编作品的构成成分既可以是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及片段,如论文、词条、诗词、图片等,也可以是不受版权法保护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如法律法规、股市信息、商品报价单等。汇编作品是将两个以上的作品、作品的片断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进行选择、汇集、编排而产生的新作品。包括百科全书、词典、选集、全集、期刊、报纸等。汇编人在内容的选择、安排上付出了创造性劳动,因此,享有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但是,在内容的选择与安排上没有体现独创性,只是简单地将作品或者材料拼凑在一起,则不认为产生了新作品,因此,也不构成汇编作品。一般来说,汇编作品的汇编人在汇编过程中截取他人作品材料时是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的,在使用之前需要获得他人的授权,否则构成侵权,此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例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如果是汇编不属于他人作品的数据、材料等的,就无需他人授权,只需要汇编的作品具有独创性即可。



·著作权转让与使用许可合同有哪些?
    著作权转让与使用许可合同有哪些? (一)著作权与著作权转让合同 著作权,亦称版权,指的是作者或著作人对其作品的独创的“表达形式”所享有的专有权。狭义的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著作权买卖,是指关于著作的有关经济权利(即财产权)的转让与许可。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著作权人将著作权经济权利中某项权利转让给他人使用而与之订立的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该项经济权利转由受让人...


·我国保护专利权什么时候生效
    专利权什么时候生效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


·商标侵权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
    商标侵权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 一、商标侵权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实施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都构成侵权。只是在行为人主观上是善意时,可以免除...


·著作权中的什么保护不受时间的限制
    著作权中的什么保护不受时间的限制1、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情形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的情形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保护期...


·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吗?
    在日常生活中商标随处可见,但是这些商标都有自身的使用权,商业公司通过合法途径与商标设计师签订协议,然后才能获得商标的使用权。但是商标使用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后商家再继续使用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呢?今天带您了解了解这类问题。 一、尚未注册的商标可以许可他人使用 商标标识是指与商品配套一同进入流通领域的带有商标的有形载体,既包括注册商标标识,也包括未注册商标标识。商标...


·商标无效宣告后还可以使用吗
    商标无效宣告后还可以使用吗?商标无效宣告后就不可以使用了,否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商标宣告无效的情形有:(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2、...


·个人如何申请专利产品,个人申请专利费用是多少?
    个人如何申请专利产品,个人申请专利费用是多少? 个人申请专利的,不论是在申请费用还是程序上面,都是与公司申请专利有所区别的。那到底个人如何申请专利产品呢?具体的申请费用又是多少?针对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个人如何申请专利产品 个人申请专利(例如:非职务发明人或企业的的代表人)申请专利需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 主体。普通的个人在中国申请专利,...


·法律上有限制注册商标的续展次数吗?
    法律上有限制注册商标的续展次数吗?没有次数限制,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二、 商标续展的程序(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