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能否认定为工伤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可认定为工伤,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而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另一层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意外伤害,诸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强调的是受到的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存在有因果关系。

如果员工因个人利益、个人私怨等原因受到暴力伤害,显然无法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能否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不要求与工作有关联。实务中较为常见的病是心脏病、脑出血、心肌梗塞等突发性疾病。 “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员工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经过抢救无...


·单位不给申请工伤应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如果对于工伤认定事项,用人单位不配合的,受伤职工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也可以通过仲裁劳动关系确认。用人单位不认可是工伤,用人单位负有举证...


·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1.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发生后要做两件事,即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这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其中工伤的认定特别重要。
2. 你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你应当尽快,在发生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是不会那么积极的甚至根本就不想申报。按规定劳动者个人是可以申报的。
3. 申请工伤认定申请...


·人社局工伤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交以下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2023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2023最新: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新则 2023-02-04 20:20 发表于北京 “ 2023年1月17日上午10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发布2022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根据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有了新变化,现结合司法实践对工伤待遇中的一些问题做了补充,供各位参考。 ”...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是多长时间?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用人单位需在事故发生三十天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在一年之内向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上班路上突发疾病死亡不算工伤。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而非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所以不属于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可认定为工伤,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而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另一层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意外伤害,诸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 ...


·下夜班后回宿舍睡觉期间猝死,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本案中,结合《公司工作两地生产运行与休息模式》《职工死亡经过报告》、相关证人证言以及公安机关现场查看笔录等证据可以证明,职工系下小夜班后回到公寓休息期间猝死,既非在工作时间也非在工作岗位死亡,故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