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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因双务合同负担债务并处于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二)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其债务或者其履行不符合约定。
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后履行一方暂时拒绝自己的履行,待先履行的一方适当履行后,再履行自己的债务。
一、履行主体
履行的主体,首先为债务人,包括单独债务人、连带债务人、不可分债务人、保证债务人。
债务人履行时是否必须具有行为能力,依履行行为的性质决定。
如果债务人通过移...
债的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
债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狭义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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