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才能得到工商局书面回复 很多时候在生活中发生的许多经济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如何才能得到工商局书面回复

很多时候在生活中发生的许多经济纠纷我们都不知道到该如何解决,其实关于这一类的纠纷我们可以到工商局区提纯申请或投诉。工商局了解相关情况会,会去走访调查。等事情清楚明了后,会给市民出具相关工商局书面回复。那么具体操作流程是怎么样,我们来具体了解下吧。

一、如何才能得到工商局书面回复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 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通过书面形式投诉的,工商局是会书面回复的。

(一)首先,消费者要清楚管辖方面的规定

1、消费者投诉由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

2、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3、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本辖区内的消费者投诉。

4、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授权其派出机构,处理派出机构辖区内的消费者投诉。

(二)其次,处理程序

1、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工商局会根据地址向您出具工商局书面回复

2、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

3、消费者可以本人提出投诉,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

4、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投诉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应当由消费者本人签名。等到事情有了结果会向您及时寄出工商局书面回复。

5、消费者为二人以上,投诉共同标的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可以合并受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投诉 。

6、共同投诉可以由消费者书面推选并授权二名代表进行投诉。代表人的投诉行为对其所代表的消费者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投诉请求,或者进行和解,应当经被代表的消费者同意。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1)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2)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下列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1)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

(2)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3)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

(4)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

(5)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6)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7)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注意:

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2)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其实如果你有什么问题要向工商局反馈的话,你到到工商局投诉然后他们会让你填写一张表格,要求填写投诉内容和诉求,然后他们会组织调查了解情况,再及时向你反馈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会给你出具工商局书面回复。





·劳动合同终止后的后果是什么?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入职后,单位应该同其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在里面写清劳动合同期限,一般都是三年。等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会协商是否续签,如果不再续签的话,劳动合同终止,双方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合同终止后的后果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劳动合同终止后的后果是什么? 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也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


·公司业务调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业务调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用人单位也不得在未经协商也无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随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即便是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变化,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也应当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做出说明,如劳动者工作能力不胜任该岗位的要求。因为业务范围调整,需要裁员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


·工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工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很多大型工厂为了扩张产能,经常会对厂房进行扩建,这时就需要从政府手中拍卖到工业用地。工厂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无限期使用的,我国的土地使用转让条例明确规定了各类土地的使用年限。那么工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工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多久?
    我们在一些企业或者是一些个人,通过职务之便涉及到一些受贿的行为会被视为违法的行为。比如说一些单位涉及到一些对公等业务,受贿业务单位的一些回扣或者是直接的钱款,造成的一种损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多久?这个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刑法。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多久?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


·如何判定劳动关系,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虽然,大多数人都知道在外务工的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经常存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用人的现象。万一出事,用人单位可能要会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不肯承担责任。这个时候,认定劳动关系就成为当务之急了。那么,如何判定劳动关系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请看下文。 一、如何判断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工伤鉴定单去哪里拿领取补助金?
    工伤鉴定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工伤鉴定需要一系列的办理程序,那么工伤鉴定单去哪里拿呢?对于劳动者都希望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工伤鉴定是十分重要的,其流程办理也是不容忽视的,下面就请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相关知识吧。 工伤鉴定书是社保基金中心根据有资质的医院开出的伤残证明来评审出具的,可以先到本市社保基金中心工伤鉴定的地方领取表格,一式三份(有的地方要四份)经填写后盖公司...


·在建设工程施工之前,施工方一般需要和承包方签订一份建设工程合
    在建设工程施工之前,施工方一般需要和承包方签订一份建设工程合同,合同上会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完成后,还需要对建设的内容进行审核,只有审核通过才可以交付。这时候可能就会产生纠纷。为了减少这样的纠纷发生,我国专门出台了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面律师265我们就为你解释。 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


·人防工程属于什么工程 人防工程一般是为了防备敌人突袭,或者
    人防工程属于什么工程 人防工程一般是为了防备敌人突袭,或者发生其他紧急情况,可以有地方掩蔽人员、转移物资,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人防工程也是城市的基础设施,有人认为人防工程属于市政工程,那么,人防工程属于什么工程?请您阅读。 ? 一、人防工程属于什么工程 人防等地下空间工程属于市政工程。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