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劳动关系,双方应履行合同中的义务。作为劳动者,要遵守所在单位内部的章程制度,承担一定的职务与岗位。那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呢?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一起看一下:
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常见花招
目前存在部分企业滥用的情形,比如试用期满才签、试用期很长、工资很低、试用期不参加社保等。1、首先要明确,可以有也可以没有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内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企业不能以试用期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内也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的工资也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试用期的长短也有讲究。劳动合同期限个月以上不满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年以上不满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3、不能随意调整岗位工作地点、合同内容。双方应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至于单位可随时调整员工岗位、地点,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一旦单位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地点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如确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双方又无法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则可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企业应支付经济补偿。4、休息休假首列合同必备条款合同内容:双方应确定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很多企业严重超时加班,有的还规定:单位可以根据生产需要,随时要求员工加班,员工不得拒绝。5、患病非因工负伤有相应待遇。企业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保。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在医疗期内应有病假工资常见花招:一些用人单位常以参加社保职工也要交钱、有员工不愿参保为由,不为员工参保。还有些单位规定,员工患病停工治疗的没有工资。用人单位应依法参保并将为劳动者办理参加社保手续和扣缴社保费的情况如实告知职工。6、用人单位的“生死合同”无效。一些单位没有明确告知劳动者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有些合同还规定,如果因为劳动者“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发生的工伤事故单位概不负责之类的“生死合同”条款。 专家指导: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这种告知等义务是法定的、无条件的,不能等劳动者咨询才告知。
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公司以试用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试用时间长。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会比正式工作的工资低。很多人认为,在病假期间没有工资,其实与工作单位是否要求参保有关,公司应依法参保,并将情况告知员工。



·审计局审计建筑工程需要多少
    审计局审计建筑工程需要多少费用 审计局对建筑工程的审计是对建筑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督和评价,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管理活动和经济活动。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审计工作,审计也是保证建筑项目顺利、安全竣工的重要监督手段。那么,审计局审计建筑工程需要多少费用呢?为您解答。 一、审计局审计建筑工程的内容 1、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


·一,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核定?
    一,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二,工伤医疗待遇申请1,单位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结算表》,并提供以下资料:(1)《工伤认定书》...


·上市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一、上市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上市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一、上市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工地工资拖欠怎么办找谁?
    工地工资拖欠怎么办找谁?工地拖欠工资的可以采取下列方法进行办理:1、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


·工作10以上员工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作10以上员工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的,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所以工作10年被辞退的,可以获得10个月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


·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
    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难得到赔偿的例子比比皆是。那么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这关系到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情,作为农民工应该了解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问做详细解答吧。 一、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 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者送到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备案。 农民工所在单位...


·一、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些?
    一、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些?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3.意思表示不真实。如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4.合同形式不合法。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 二、劳动合同补充协...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有补偿吗?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