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制定规则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制定规则是什么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制定规则
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2004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建筑市场变化情况,根据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计价。
二、本计价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是在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条件下,完成相应建筑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水平。
四、本计价依据中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超运距用工等,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人工单价是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内蒙自治区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综合考虑确定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随身携带使用的工具补贴,不包括各类保险费用。
五、本计价依据中的主要材料按照标准合格产品考虑,分别列出名称规格及消耗量,并包括了正常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周转性材料以摊销量表示,次要和零星材料以该子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比表示。定额基价中的材料价格是按照呼和浩特地区2008届材料预算价格计算的,定额执行过程中各盟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根据工程施工期调整材料价差。
六、本计价依据中的机械分别列明名称、规格、型号及台班耗用量,并考虑了机械幅度差,零星机械以占该子目机械费之和的百分比表示。其价格按照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
七、本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调解、处理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款、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结算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八、本计价依据在使用中应遵守下述规定:
1、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严格按照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计价程序、方法和各盟市公布的价格信息计算,不得随意调整定额水平。
2、招标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计价依据的,施工企业应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计价依据和自治区及盟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关于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相应规定;招标文件未做明确。
综上所述,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制定,适用于建筑工程计价,它的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


·工程质量保修金纠纷
    工程质量保修金纠纷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建筑行业发展越来越壮大,在工程施工期间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是需要一个工程质量保修金的,由于一些原因合同双方可能会出现工程质量保修金纠纷,那么因工程质量保修金纠纷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性质。 1、建设工程保修金是一定期限承担保修责任的担保,不是工程款。建设工程保修金是当事人约定承包方在一定期间内承担保修责任而...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


·劳动关系跟保险缴纳内容
    劳动关系跟保险缴纳内容 必须缴纳,因为这是国家劳动法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并要求向单位主张: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


·在我国工亡有谁提出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如果发生工伤死亡的,情况和性质就比较严重了,如果真的是工伤致员工死亡的话,肯定是需要对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的,因为要对员工进行赔偿,也需要搞清楚什么原因导致员工死亡,所以工伤认定是必不可少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工亡有谁提出工伤认定? 一、在我国工亡有谁提出工伤认定? 死亡职工生前所在单位、近亲属、工会均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


·单位雇佣童工的后果有哪些?
    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如果正儿八经的使用劳动者来工作的话,那么就要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来履行对劳动者的合法义务。为了避免履行法定的义务,有的单位在一些简单、固定化操作的岗位上选择雇佣童工。那么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后果有哪些呢?要知道雇佣童工行为是被我国禁止的。 一、雇佣童工的后果有哪些 根据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应承担下列责任,即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后果。1、对...


·职工在缓刑期间待遇是怎样
    若单位职工犯罪的话,此时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给予职工相应的待遇。而最终被法院判缓刑的,按照规定单位在缓刑期间也是要保障职工待遇,那究竟职工在缓刑期间待遇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职工在缓刑期间待遇是怎样的 (一) 原固定职工触犯刑律缓期执行或监外执行期间,仍留在原单位工作并提供正常劳动的,应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给。 经劳动...


·端午节工资该怎么算?
    工资报酬是劳动者生活的最主要来源,所以每位劳动者对于自己所能获得的工资要了如指掌。劳动者除了需要知道自己的基本工资及福利待遇外,也要对单位的加班费管理制度有所了解,特别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我们将在下文中为各位劳动者介绍端午节工资的计算方法,以供您了解。端午节工资该怎么算?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


·受了工伤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吗
    受了工伤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吗工伤没有办理提前退休一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因公受伤,达到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逐月享受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后按相关政策办理;若劳动者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在满足其他条件下,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提前退休的条件如下(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