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离掉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作为离婚诉讼案件当中的原告方,可能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离掉?因为法庭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是区别于其他普通的民事纠纷的,如果能够在法庭的调解之下双方和好的话,这也是我国法院最愿意看到的一个结果。不过既然原告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话,想必也是做好了离婚的各方面准备。
一、在我国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离掉?
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1、经调解和好: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2、经调解协议离婚: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调解不成法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2、通知到庭诉讼:在开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3、开庭审理: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五)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法院一般在审理离婚诉讼的时候,如果在一审原告方就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相关的证据清楚的情况之下,一审就会判决离婚,一审通常3到6个月就可以判决下来。不过,如果一审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没有判决离婚的话,还要进行二审的话,时间就会更长一些。



·同居关系解除,如何分割财产?
    1、同居关系一般分为几种: A、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这类同居不违法,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当事人自己有决定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此种情形下,如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发生纠纷法院应当受理。 B、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双方都有配偶者间的同居,即常说的“婚外情”。《婚姻法...


·何种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1、裁判离婚的法定标准,其基本构成是两个方面:一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是调解无效。两者是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整体。“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理由,是判决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实质性法定条件;调解无效是程序性理由,是感情确已破裂的表现形...


·一、长沙子女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长沙子女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


·离婚案关于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离婚后出于对孩子的感情,夫妻双方经常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发生争议。几乎是所有人都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离婚案关于孩子抚养权该怎么争取呢。我们可以从法院的判决中找到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的主要依据,从判决依据的角度逐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一、离婚案关于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


·宫外孕老公提离婚可以得赔偿吗
    宫外孕老公提离婚可以得赔偿吗这个赔偿一般情况没有,只能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然,若对方存在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以要求赔偿!一审时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没有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二审期间才提出的,由于人们法院实行二审终审,因此,法院只能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不能直接进行判决,需告知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单独提起诉讼。当然无过错方提起离婚赔偿要求需要对方有以下情形:(...


·婚前财产要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您以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只是未婚夫妻,那可就错了。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那么,不禁有人要问,婚前财产要公证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婚前财产要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


·一、离婚案件财产解冻程序需要什么材料?
    一、离婚案件财产解冻程序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案件财产解冻程序需要的材料有: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用另一套房屋作保对夫妻名下的房屋进行财产保全;股票账号的财产保全及手续;银行存款的保全及手续;汽车财产保全及手续等材料。在进行保全财产的过程中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并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 二、相关内容拓展 1.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


·所有的重婚都要坐牢吗?
    所有的重婚都要坐牢吗?不一定,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刑法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重婚罪男女双方不是都要坐牢的,重婚人需要坐牢,另一方若是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结婚,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