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现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商品房现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对于商品房而言,无论是进行预售还是现售,其实这都是有一定条件要求的,只不过相比之下,预售的商品房风险更大,因此在条件上面的要求也就更为严格一些。那要是进行商品房现售的话,此时又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现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已通过竣工验收;(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商品房现售要办理什么手续?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三、商品房现售要符合什么规定?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2)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3)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可以先看看上文的介绍,首先需要满足这样的条件,而对于购房者来讲,也是有必要了解相关规定的,这样实际购房的时候才能知道究竟开发商是否有售房的资质,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



·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一方面是出于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考虑,另一方
    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一方面是出于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考虑,另一方面办理相应手续的时候也需要,因此当事人之间才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有此时一味的追究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就有可能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况。那究竟在哪些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在哪些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


·住房贷款办不下来该咋办
    住房贷款办不下来该咋办这个问题得看是谁的责任,如果是开发商销售没给你介绍清楚现在的政策而使你没法办贷款的话,可以直接找领导说明情况,要求退房。如果是你自己的原因办不下来贷款,而且如果当时的合同上说明贷不下款来不属于违约的话,双方同意即可解除合同,如果没说明,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建议应该先找银行业务员沟通,了解自己贷款迟迟批不下来的原因。之后根据办不下来贷款的原因来看事情究竟该怎...


·购房人什么时候退房比较合理
    在生活中,商品房由于其特殊性,不同于其他的商品,不可以选择无理由退货。如果您想要退房,就要选择合理的时间,否则,有可能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那购房人什么时候退房比较合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人什么时候退房比较合理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发现以下退房的情形的,比较合理。主要有: 1、是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即合同中约定...


·公租房可以继承吗 公租房是否可以继承
    一、公租房可以继承吗公租房又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


·房屋拆迁回迁户是否预告登记
    房屋拆迁回迁户是否预告登记 一、房屋拆迁回迁户是否预告登记 房屋拆迁回迁户需要预告登记: 1、《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


·哪些商品房不能过户,什么商品房不可以过户
    哪些商品房不能过户,什么商品房不可以过户 一、哪些商品房不能过户 办理商品房的交易过户手续从法律规定及行政规定来看,都是最简单的,但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导致在实践过程当中商品房的交易过户过程及其复杂。如卖方贷款买房,房产证已办理,但抵押未解除,卖方自己无力一次性清偿银行贷款,不能解除银行对房屋产权的抵押,因此也不能办理过户。 办理商品房的交易过户手续从法律规定及行政规定来看,都是...


·个人买房不一定就要全款购买,此时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其实可以选
    个人买房不一定就要全款购买,此时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其实可以选择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但这个时候购房的收付款还是需要由购房者自己出的,只是针对剩余的房款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那么一般个人买房子首付款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个人买房子首付款多少 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


·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
    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 一、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原房屋权属人如有遗嘱,应当提供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