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后能不能申仲裁?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工人干活的时候,如果不慎受伤的,属于因工受伤,单位应该为其申报工伤认定。可是现实生活中,一些小单位,在给工人少量赔偿后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工人对此不服的,想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后能不能申仲裁?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后能不能申仲裁?

应当承认劳动仲裁裁决的权威性。但在工伤行政认定行为生效后再申请对劳动关系仲裁的,不利于行政稳定及效率。这涉及行政效率与民事权利保护的权衡,为了更好地平衡,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应注意释明,告知相对人可对劳动关系申请仲裁,征求是否申请,若放弃申请或认定程序结束前仍未申请的,可认为相对人放弃申请仲裁权利,可由工伤认定部门进行事实认定或由工伤认定部门委托劳动仲裁机构出具意见书。对该工伤认定中的事实认定,相对人不得再申请劳动仲裁,只能提起行政诉讼。劳动仲裁的范围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哪些情况不在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1、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退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退休金待遇等发生的纠纷。

3、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见习与所在单位发生的纠纷。

4、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改革引发的职工下岗、经济补偿金、下岗生活费、劳动关系确认、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整体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纠纷。

5、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的。

6、劳动者仅请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7、其他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

围绕上文,我们分析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后能不能申仲裁这个问题。单位同受伤工人解除劳动合同后,工人要维权,申请工伤认定无效的话,可以主张劳动仲裁。也就是说工人离职后,不影响申请劳动仲裁,当然这里需要注意,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逾期的话只能走诉讼程序了。


·工伤后应该有哪些待遇?
    工伤后应该有哪些待遇? 工伤后除了工作单位及用人单位给予补偿和抚恤金等,如果正规公司有五险一金的话,其中就有一项是工伤保险,那么工伤后应该有哪些待遇?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由我们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工伤后应该有哪些待遇?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


·工程质量鉴定期限是怎么规定
    工程质量鉴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本身工程的修建就是一个比较漫长,而且要求非常严格的过程。在工程修建完成以后,相关单位还会组织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只有鉴定完成了以后,才会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工程进行使用。所以对开发商和承包方来说,最关注的就是对于工程质量鉴定的时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量鉴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程质量鉴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证据规定》比较全面地...


·公司可以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吗
    公司可以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吗 为了保障公司与员工选择的权利,劳动法律上规定了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可以互相考察,一旦发现有不合适的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关系。虽然说是在试用期内,但是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是有条件限制的,不能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 在试用期内劳动法律上规定了下面情况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


·单位拒绝工伤赔偿怎么处理
    老板拒不承担相关费用,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后进行工伤认定。并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其赔偿,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及未签劳动合同一年内,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每个月双倍工资。如涉及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也可一并要求赔偿。工伤认定申请主体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


·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
    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 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 法定的加班时间为不超过36小时,即《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规定。当然在现实生活中的加班时间远...


·一、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
    一、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员工在什么情况被辞退?
    员工在什么情况被辞退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按规定工伤鉴定几个月后做?
    职工在工作中意外遭遇工伤事故后,必须要先等到身体治疗恢复健康或伤情稳定后才能办理工伤赔偿手续,有些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职工如果需要垫付医疗费用、伙食营养费用,会感到较大的经济压力,因此,大多希望能尽快办理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和工伤赔偿等手续,那么,按规定工伤鉴定几个月后做呢? 1、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 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