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生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医生如何处理医疗纠纷?在医疗纠纷频发的现当代,医患矛盾愈演愈烈。解决医疗纠纷需要医者和患者的相互配合,而医生在处理医疗纠纷问题时处于非常重要的主体地位。医生在医疗纠纷问题时要注意保护自己与相关人士的权益。那么医生如何处理医疗纠纷呢?有什么预警机制和处理方法?
临床实践中,医疗纠纷预警机制主要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医疗机构设立医、疗纠纷投诉处理部,定期评价本院发生医疗纠纷的风险,若达到一定预警值,在全院进行通告;
二是每个科室设有专门协调、管理医疗纠纷人员,定期评价本科室发生医疗纠纷的风险,并随时通告全科人员;
三是每名医务人员对具体负责的患者进行医疗风险的评价。尤其对于第三层面,量表很复杂,而且医务人员日常工作繁忙,操作起来比较困难。笔者结合众多医疗纠纷案例,总结出一个简易实用评估表,用以判断患者容易引发医疗纠纷的程度。
如果存在其中一条,应引起重视,做好患者沟通、管理工作;如果具备三条以上,不仅做好沟通、管理工作,还要通告全科做好防范。医务人员一旦确定所接诊的病例有发生医疗纠纷的可能,要对该患者进行重点管理、重点沟通,必要时要在全组、全科进行讨论,争取把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面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患者,要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但总的来说,以下几方面必须引起注意:
首先,强化医疗告知,增进医患沟通。现实中,影响医患沟通的关键因素主要是时间问题,此时,医务人员要抽出足够的时间与患者进行沟通,包括当前的诊疗方案、患者当前的病情、服用的药物、接下来要采取的诊疗措施等,让双方建立认同感和参与感。其中,告知对象首选应为患者本人,当患者处于昏迷状态、精神病,或者是未成年及需要进行保护性医疗的,要告知其近亲属,若情况紧急要告知医疗机构负责人,并做好记录工作
。其次,进行特殊检查、治疗要签署知情同意书,尤其是替代医疗方案的告知最容易疏漏,一定要引起注意。如果是本科的病例,只需在原先的《知情同意书》基础上附写两句话:已经将该患者在我科的替代医疗方案(列举)向患者告知,患者表示理解但不同意选用;该患者在其他科的替代医疗方案已经通过会诊程序向患者告知。若是他科替代医疗方案的告知(邀请相关科室会诊),在常规签署《会诊记录》时,要附写:已经将该患者在我科的替代医疗方案(列举)向患者告知,患者表示理解但不同意选用。
再次,患者死亡病例的情况,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尤其高。
综上所述, 医生如何处理医疗纠纷的一大关键点在于医疗纠纷预警机制的健全,并且判断患者属于哪一级别的风险等级,做出正确判断后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机制,并且按照规定的法律流程处理纠纷。医院该是清净地而不是纠纷滋生地,要全面预防,并在发生时按照规定处理。



·非婚生子女医疗费由谁支付
    非婚生子女医疗费由谁支付 非婚生子女医疗费是由非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我国《婚姻法的》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给予的抚养费标准都是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参考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医疗过错鉴定赔偿标准
    医疗过错鉴定赔偿标准 一、医疗过错鉴定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处理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处理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一、处理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得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二、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


·医疗期间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一、职工医疗期怎么计算?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4条规定,职工医疗期的计算如下:1、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3、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4、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5、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


·医疗司法鉴定赔偿标准
    司法鉴定是现在诉讼中使用较多的一种手段,他通过专业的知识和技术为案件提供鉴定意见,是现在司法行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一些案件中,往往会涉及到医疗鉴定,来确定赔偿的标准,这次就带您来了解一下医疗司法鉴定赔偿标准吧。 医疗司法鉴定赔偿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所及的伤残等级,是参照工伤赔偿标准的。司法鉴定所认定的伤残等级分为10级,1级为最高,10为最低,每个等级差为10%,即1...


·医保统筹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医保统筹的主要作用是什么医保统筹基金主要用于用于支付特殊病种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不能支付普通门诊费用和全自费项目的费用,不能支付因违法犯罪、酗酒、自杀、自残、工伤、生育、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它责任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实行专项储存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参保人员住院、非定点医院急诊抢救、...


·外科医患纠纷如何解决?
    外科医患纠纷如何解决? 一、基本程序 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