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黑龙江司法鉴定保险医生指定正确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司法鉴定保险行业当前非常火热,因为人们的法律意识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会使用司法的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使得司法鉴定保险就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内容,不过在一些地区的法院会指定司法鉴定保险办理的医院,这就让很多人都不解。那黑龙江司法鉴定保险医生指定进行到底正不正确呢?


黑龙江司法鉴定保险指定正确吗

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今后,该省12家保险公司在与客户保险理赔发生争议时,需到该协会唯一指定的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进行司法鉴定,保险公司根据该医院作出的司法鉴定结论进行理赔。消息一经发布,引起了各方质疑。有律师认为,该做法侵犯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涉嫌违犯《反垄断法》,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消费者质疑为什么仅指定一家医院 “保险行业协会有权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吗?为什么仅仅指定一家?”不久前在一家保险公司买了重大疾病保险的哈尔滨市民左女士,对本报记者表达了她的质疑。“到保险行业协会指定的机构进行鉴定,谁来保证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如果鉴定结论是错误的怎么办?”另一位市民则表示,保险行业协会指定唯一司法鉴定机构的做法剥夺了投保人的选择权,也剥夺了保险消费者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是垄断经营行为。

保险行业协会解释

根据保险公司的建议考核选定

针对市民的质疑,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寿险部主任唐述山向本报记者介绍了该协会指定司法鉴定机构的原因。

他说,保险司法鉴定有其独特性,需按保险条款和病种要求来鉴定,以往发生保险纠纷需要司法鉴定,各家保险公司都各自寻找鉴定机构,而由于一些鉴定机构不了解保险条款,其作出的鉴定结论往往会引发争议。不久前,该协会根据12家保险公司的建议,决定指定一家熟悉保险公司及保险条款的司法鉴定机构,从而为保险纠纷的解决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司法鉴定,减少保险鉴定纠纷的产生。通过综合考核,保险行业协会最终选定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作为各保险公司司法鉴定指定机构。该医院主要是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疾病状况、残疾程度、导致原因进行司法鉴定,保险公司将以该医院作出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理赔依据。

保险公司反驳

不理解保险行业协会做法

针对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的做法,一些保险公司提出了的不同看法。一家寿险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我们这12家保险公司中有11家是省级分公司,为什么保险行业协会选择了一家市级医院作为唯一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他表示,该公司刚接到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的通知,是否会按要求去做还有待最后研究再决定。

哈尔滨市一家不在上述12家保险公司之内的寿险公司经理则表示,保险协会无权硬性要求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到指定机构去进行司法鉴定,只要是合法的、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保险公司都应认可。

虽说司法鉴定保险采用指定医院中可能会存在猫腻,但从另一个角度来想,这样是不是能够让司法鉴定的管理更加规范,让保险更好的进行。所以我们还应该想一想积极的方面,当然如果出现哪些猫腻问题的话,我们应该及时检举。




·医疗事故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往往是因为院方的失误导致不可弥补的结果,对患者造成巨大损伤的往往会走司法程序要求医院赔偿。打官司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下面有我们为您介绍关于医疗事故打官司时的诉讼程序。 一、基本事项 1、案由的选择: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2、受理条件: (1)有医患关系...


·家属可以写保外就医申请书吗
    国家法律对于每一个人都是一视同仁的,即使是犯罪分子或者是犯罪嫌疑人,也有一定的权利,由于自身的身体情况,有关法律也准许其保外就医,而在申请保外就医的时候需要本人书写保外就医申请书,但是有些人由于自身的不便不能书写,那么家属可以写保外就医申请书吗?网马上为您解答。 一、家属可以写保外就医申请书吗 家属一般不可以写保外就医申请书,因为申请应由个人申请,不能是家属申请,但是某些...


·医疗事故鉴定书内的内容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书内的内容是什么? 1、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 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2、那些当事人和机构可以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 法院委托; 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 3) 患者本人; 4) 死亡患者...


·解决医患纠纷最常见途径有哪些
    解决医患纠纷最常见途径有哪些 1、自行与医方协商解决。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协议有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


·一、解除劳动合同未签字生效单位把医保做减员应该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未签字生效单位把医保做减员应该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未签字生效单位把医保做减员可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按实际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争取自己的权益。当劳动者办理转移手续时,与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肯定有一段间隔。二、办理社保转移手续:1、原单位将《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


·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纠纷在每个地方每个医院都有可能发生,规范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当然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非常严格的。严格的制度也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指明了方向。医疗纠纷的处理必须引起您的足够重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严格的程序也是处理好医疗纠纷的保障,下面我们就给您说说具体的程序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


·医患纠纷去哪解决
    医患纠纷去哪解决 一、 医疗纠纷 可以 投诉 1、医院医务科电话 2、医院办公室电话 3、县卫生局医政股电话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二、医患纠纷解决办法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


·医疗纠纷起诉要点有哪些
    医疗纠纷起诉要点有哪些一、什么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该条例规定,符合以下四个标准的构成医疗事故: 1、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这里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