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了皮包公司法人会有什么风险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当了皮包公司法人会有什么风险当了皮包公司法人会有什么风险皮包公司是指哪些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没有固定资产也没有固定工作人员的公司,是我们国家经济刚起步那几年最常见的公司状态。然而,现如今的皮包公司却多指那些从事诈骗的公司。如果当了皮包公司法人,很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存在很大的较大风险。而这风险概括起来分为如下两种情况:1、不能证明自己只是“挂名”法定代表人(1)在民事责任方面,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本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2)在行政责任方面,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可以举证证明,其对公司的行为并不知情,且主观上没有过错亦不存在失职。(3)在刑事责任方面,对于公司从事的犯罪行为法定代表人并不一定承担刑事责任,但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偷税罪、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等。(4)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时,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2、能证明自己只是“挂名”法定代表人(1)在民事责任方面,如果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自身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都要面临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挂名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否知情,但因公司对外借款或其它经营行为出具担保文件,仍然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踪或无法找到公司民事责任的承担人,“挂名”法定代表人也将面临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2)在刑事责任方面,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实施经济犯罪行为,比如诈骗银行贷款、诈骗保险金、非法集资等情况,挂名法定代表人虽然未直接参与以上行为,但如果挂名法定代表人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以上犯罪行为,却不加阻止,或放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则挂名法定代表人很可能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使挂名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书面的关于“挂名法定代表人不参与经营和管理,也不承担相应的责任”约定,该约定也只在双方之间内部有效,对外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国现在注册公司的门槛很低,有的地方一元就可以注册一个公司,这也为注册皮包公司带来了便利。如果当了皮包公司法人代表,是要对这个公司负法定责任的,也就是说,一旦这个公司出事,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会作为第一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当了皮包公司法人,如果是被骗,一定不要在任何文件上签字,也应该及时报警。



·公司法人变更银行变更账户信息要提供哪些材料?
    公司法人变更银行变更账户信息要提供哪些材料? 公司的设立都会有一个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在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负责公司各种民事活动。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公司法人产生变更。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银行账户等资料的变更。那公司法人变更银行变更账户信息要提供哪些材料?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法人变更银行变更账户信息要提供哪些材料? ...


·企业财产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企业财产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一、企业财产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指投保人要求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雷电、暴风、龙卷风、洪水、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以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被保险人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在遭受保险条款中列明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损失,以及由于这些设备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直接造成的保险...


·公司法2023区别不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直以来,您对于我们国家公司的种类还是比较清楚的,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但是两者具体的区别,普通老百姓并不了解,那么公司法区别不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在概念上来说,股份有限公司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但是两者的组织机构以及条件都存在着差异。 一、公司法区别不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 (一)概念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从本质上...


·企业注册资本降资的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注册资本降资的流程是怎样的?企业注册资本降资需要遵守先制定减少资本的方案再实施的流程。《公司法》第38条规定了股东会的12项权利,其中就包括“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的权利。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公司股东会有权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但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并履行必要的变更手续。《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


·分公司能兼并收购吗
    正常来讲,分公司不可能被当作主体单独收购。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变更营业执照法人需要的资料:首先需要有公司的法定
    变更营业执照法人需要的资料:首先需要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要注意的是签署后需要公司加盖公司的公章;还需要《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其中公司管理人员需要签字确认,同时也是需要公司来盖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章然后和法人或者法人的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委托人办理的话应该明确表明指定谁来办理哪些事项、他拥有哪些权...


·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如果政府需要征用我们的土地,就需要给予我们一定的补偿,它不仅包括对房屋本身的价值的补偿,还包括了对我们拆迁及安置的补偿。如果政府征用的是企业的土地,一样要对企业进行各种补偿。那 ?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 ?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 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


·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
    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随着建立公司的门槛逐渐变低,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主创业,创立属于自己的公司。但同时也引发了公司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金等一系列问题。许多人对这些情况并不了解,现在就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 一、虚假出资的定义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违反出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等,欺骗...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