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利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水利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水利工程是关乎国家建设的重大工程,特别是一些规模宏大的工程更是决定了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稳定,所以水利工程是不容出差错,保障工程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那么一旦水利工程质量不合格该如何处理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其中的一些情形吧。
一、水利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
(一) 项目法人行为丞待规范(二)设计水平不高,质量问题比较严重(三)施工不按规范,出现“豆腐渣”工程(四)监理市场不规范,监理工作不到位(五)质量监督缺乏力度,作用难发挥
二、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如何解决

(一) 大力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秩序
保证水利工程质量需要一个良好的水利建筑市场环境。要加强建筑法制建设,强化法制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继续制定完善工程质量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提高依法行政自觉性;要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查处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证监理,借证卖照,资质挂靠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强建材市场材料,产品,设备监督,杜绝以次充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二)规范建设单位市场行为,落实项目法人职责
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负总责,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杜绝“三边”工程;要依法组织招标,并签订有关合同;要严格挑选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要负责按有关验收规范组织或参与验收工作;要按工程实际需要把建设资金落实到位;要鼓励质量创优,实行优质优价,严禁盲目压价;要保证有合理的设计,施工工期,防止盲目抢进度,赶工期的现象;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扭转部分领导重效益、轻管理,重进度、轻质量的倾向;要保证监理单位责、权、利统一,充分发挥监理单位作用。
(三)精心勘察设计,提高设计质量
勘察设计质量是决定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要遵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制性条文》;要推行设计招标工作,促使其提高设计资质和技术水平呢,将设计单位推向市场,靠竞争、信誉求发展;要推行设计监理工作,杜绝由于设计质量低劣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要严格建设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你有批准的初步设计;要建立、健全施工图审查制度。实施工程设计质量第三方有效的约束和监督,防止不合格设计图纸进入施工现场。
(四) 强化施工管理,保证施工质量
要完善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实行质量“三检制”,并使该体系正常、有效运转;要从操作人员、建筑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环境五个方面做好施工工序质量控制;要对工程施工环节进行严格的动态控制,作到施工前主动控制,施工中心认真检查、施工后严格把关的质量控制措施;要加强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精心施工。
(五)完善监理理制,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要规范监理管理,加强对监理持证上岗的监管;要加强监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理队伍素质,解决少数监理人员素质差,技术能力不强,难于胜任监理任务的问题;要培育回来市场。监理必须是社会化、专业化的企业单位,不应挂靠在部门或行业之下;要逐步通过招标选择合适的监理单位,防止和抵制“同体监理”;监理要综合采取现场旁站、巡视、测量、试验、指令文件、工作程序规定、计量支付签证控制等多种手段和方法做好质量监控;监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执行监理规范,真正做好项目质量、投资、进度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以上就是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形和原因,以及相对应的措施。工程质量是最重要的,需要经过一关关的严格审核,需要从工程材料、建设人员、建造步骤、监督机构等等各方面严格落实,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使其能发挥它原本的效益,促进经济的发展。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在实践中,由于地下防水工程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在实践中,由于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诉讼并不少见。工程虽然已经峻工,但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就会出现渗漏等问题,究其原因,还是由于地下防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导致的,所以,防水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了。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的是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内容,欢迎您阅读了解。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一、防水混凝土 (一) 本...


·有工伤辞退员工补偿包括哪些
    有工伤辞退员工补偿包括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因此,要是用人单位辞退工伤员工,首先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支付工伤员工经济补偿。除此之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工伤员...


·法律上面怎么规定劳动仲裁时间的
    法律上面怎么规定劳动仲裁时间的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不管是否受理,都应该在法定期限内给申请者以答复。而说到劳动仲裁时间上面,则就具体分为了劳动仲裁的受理时间和之后的审理时间。那究竟法律上面是怎么规定劳动仲裁时间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仲裁受理时间是多久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对于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


·建筑工程索赔费用的组成是什么?
    建筑工程索赔费用的组成是什么? ?(一)人工费 指列入概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在索赔费用中还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等损失费的累计,其中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应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的标准双方应在合同中设定。 (二)设备费 可采用机械台...


·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要多久?
    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要多久? 一、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要多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相关知识 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


·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 工作中常见的可能是单位一方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但实践中也是会出现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那么此时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呢?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答案。 一、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建立劳动关...


·安排加班不算工资怎么办
    安排加班不算工资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有时效上的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


·劳动关系仲裁开几次庭?
    作为劳动者应该了解,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应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尽快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对双方利益都有保障,同时它也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没有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时就会有无法获得赔偿的风险。双方如果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起争议,可以请当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那劳动关系仲裁开几次庭?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关系仲裁开几次庭? 劳动仲裁已经开完庭的,就...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