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上借款不还会怎么样 借款不还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网上借款不还会怎么样 借款不还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如今p2p的发展很快,这也吸引了很多人在网络平台上借贷,相比于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借贷,网上借款的手续比较简单,同时利率也相对要低一些。但也出现了很多网上借款不还的情况,那网上借款不还会怎么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网上借款不还会怎么样借款人不还款要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种形式。所谓法定违约金,是指违约金的数额、幅度、范围和支付方式等由法律法规加以规定。如《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当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者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借款人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人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因贷款人的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数额和违约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借款合同条例》所规定的罚息的计算相同。这里的“罚息”就属于法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未作规定,而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加以约定的违约金。无论是法定违约金还是约定违约金,只要当事人一方在客观上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的违约事实,就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二、借款不还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逾期利息的问题作出约定,这种约定既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对逾期利息是否收取或者利率多少的约定,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对逾期利率的确定。如果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中,没有对逾期利率作出约定,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收取逾期利息。目前在实践中,金融机构就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的,即对于逾期借款,金融机构在日利率万分之四至万分之六的幅度内向借款人计收利息。即使是网上借款,也是需要按照约定进行偿还的,其中就包括了本金和利息。但如果出现了网上借款不还的情况,也是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具体网上借款不还会怎么样,上文中已经作出了介绍。鉴于借款人不还款的情况的频频发生,提醒您在借钱给别人时,不仅要看对方的人品,更要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



·夫妻一方负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负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一、夫妻一方负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最高法院关于挪用公款相关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果相关的公职人员因为挪用公款的话,可能会被判刑,那么这种行为就会触犯国家的法律,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挪用公款的相关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根据相关的说法,如果非法挪用公款,将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来看下面的文章。 挪用公款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第384条第1款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量刑幅度及处罚方法是:1.犯挪用公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事人起诉借条期限多少年?
    当事人起诉借条期限多少年?1、借条的有效期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3、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4、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二十...


·欠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过了诉讼期怎么办?
    欠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过了诉讼期怎么办?不管是欠条还是借条,债权人债追讨债务的时候都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那要是欠条不小心过了诉讼期该怎么办呢?这些问题都是债权人需要了解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欠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对欠条而言,如果其成因是基于借贷,如果欠条成因基于此前双方存在买卖等关系,那么,它实际上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欠条是在人向人主张权利的时候,由...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给企业可以吗?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给企业可以吗?进行质押贷款是获得资金的一种方式,企业想要获得流动资金可以让法人去进行存单质押贷款,也可以是由另外的自然人进行存单质押贷款黑企业缓解资金压力,质押贷款也是需要满足质押贷款的条件的,接下来由我们为您带来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给企业可以吗的有关内容。一、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给企业可以吗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给企业可以的,公司法人的个人定期存单可以作为公司贷款的...


·个人欠款不还的该怎么起诉
    在现代社会中,不讲诚信的人不在少数。所以即便是亲朋好友之间也往往会因为借款纠纷而吵架,甚至是走上法庭。那在实践中,对于个人欠款不还的情况应该如何起诉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对于个人欠款不还的该怎么起诉?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 一、个人欠款不还的该怎么起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


·夫妻协议离婚债务谁来承担
    夫妻协议离婚债务谁来承担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在进行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时候,我们是有一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够被确定。那么,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的事由有哪些呢?我们怎么进行确定呢?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事由有哪些 根据物权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