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定金付款方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合同定金付款方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合同定金付款方违约金的上限是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合同定金付款方违约金的上限在法律中是没有严格要求的,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以及案件的审理审判过程中通常上限定为百分之三十,如果原告就某一起案件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合同违约金,也尽量应当控制在百分之三十的限制范围内,否则过高是会被驳回或者要求降低金额的。



·夫妻离婚的债务怎么分比较好
    夫妻离婚的债务怎么分比较好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对债务的具体处理时,允许离婚双方对债务的清偿进行协议,除了明显的逃避债务的约定外。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个人债务,则应由一方单独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我国《婚姻法》及《最...


·人死后债务应当怎么处理?
    人死后债务应当怎么处理?人死后债务可能需要由死者的配偶来还,也可能需要由死者的继承人来还。具体的债务偿还情形如下:1、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


·企业欠债不还怎么办
    企业欠债不还怎么办一、企业欠款不还怎么办? (一) 协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二) 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


·如何讲公司债券发行程序的流程?
    如何讲公司债券发行程序的流程?公司债券发行是指以债权形式筹措资金的行为过程,债券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法律关系。通常情况下,债券持有人无法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活动,只是参与债券购买过程。本文对如何讲公司债券发行程序流程的问题进行说明,帮助人们清楚了解债券发行流程,并能准确表述。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程序 1.作出决议或决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


·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通知如何送达? 债权转让后,
    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通知如何送达? 债权转让后,在原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需要签订的一份债权转让协议,以此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需要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该怎么确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 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将债权转让的实事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


·民法总则规定个体公商户的债务是怎么承担的?
    民法总则规定个体商户的债务怎么承担1、我国《民法通则》第29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判断是个人投资还是家庭投资,应审查两方面:一是投入个体工商户的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家庭财产;二是个体工商户经营中的收益是仅用于经营者个人享用还是用于家庭共同享用。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


·孩子最低抚养费是多少《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
    孩子最低抚养费是多少《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以离婚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为首选,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的规定,抚养费具体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


·公司债务清偿的风险包括什么
    公司债务清偿的风险包括什么 一、公司债务清偿的风险包括什么 债务清偿也是有法律风险的,比如出现一方不接受的情形时,应该对债款提存,实际生活中,债公司债务清偿法律风险主要包括: (一)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二...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