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肥工伤伤残鉴定在哪里鉴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工伤出现在工作状态中,如果受伤程度不是很严重就不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但是如果受伤程度比较严重就要进行及时的救治以及进行工伤的认定,并且要对于病情的伤害程度进行鉴定,鉴定需要有关部门的专业鉴定,那合肥工伤伤残鉴定在哪里鉴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合肥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法定的只有一家
本律师提示,目前在合肥市,作出工伤鉴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机构只有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位于庐江路和金寨路交叉口。其他的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工伤鉴定只能作为调解的参考,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工伤职工要防止用人单位以司法鉴定为借口拖延时间。
二、合肥工伤鉴定应如何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申请工伤鉴定。受理部门: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包括1、填写完整的《职工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份; 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3、被鉴定人原始及近期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一寸近照2张。 6、复查鉴定者需提交初次鉴定结论的原件。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均可申请工伤鉴定。
三、工伤鉴定包含哪些范围?
包括1.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工伤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2.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3.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4.旧伤复发的确认;5.现有伤残与工伤关系的确认;6.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鉴定;7.其他法定劳动能力鉴定事项。
四、合肥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一般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五、工伤鉴定费用由谁承担?首次劳动能力鉴定费(鉴定费和检查费),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再次鉴定费和复查鉴定费(鉴定费和检查费),鉴定结论改变的,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鉴定结论未改变的,由申请人支付。一般的伤残鉴定都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在发生事故之后要及时的进行申请工伤认定,以及对于伤残的鉴定,这样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以及福利待遇,确保受害者能够得到一定的保障降低受害者的损失。



·在社会生活当中,只要有工程的修建,就会涉及到工程质量的验收和
    在社会生活当中,只要有工程的修建,就会涉及到工程质量的验收和管理。任何一项工程在施工过程当中以及施工完毕后,都会不断的对自身的质量进行检测和修正,并且各省市制定的都有建筑工程的管理方法。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 一、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及用户的合法...


·劳动法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
    最近,学生社会实践越来越受到您的关注,也有很多学生利用节假日进行打工,但是我们的法律中对于劳动者的年龄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如果是没有达到一定的年龄的未成年是不可以进行打工的,而且,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雇佣童工。劳动法童工的法定年龄也是做出了相关的约束,一起来了解一下法定年龄是多大吧。 一、劳动法童工的法定年龄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有哪些相关规定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


·钢结构工程协议书怎么写 钢结构工程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钢结构工程协议书怎么写 钢结构工程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加工制作日期:从收到发包人拨付的工程全额...


·超过劳动争议仲裁15天还可以提出诉讼么?
    超过劳动争议仲裁15天还可以提出诉讼么?职工和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后,选择进行劳动仲裁是个非常有效的手段。按照相关程序,劳动仲裁机构会出具一份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话可以提取诉讼,并且要在15天内完成。那么超过劳动争议仲裁15天后是否还可以起诉?我们通过整理的关于劳动仲裁方面的知识为您分析下。一、超过劳动争议仲裁15天还可以提出诉讼么?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当事人收到裁决书之日...


·一般情况下,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都会在公司或者
    一般情况下,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都会在公司或者用人单位工作较长的时间,如果在非常的情况下裁人的话,是个艰难的决定,同时牵扯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赔偿的问题,但是有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将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一、协商解除补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在工伤事故赔偿项目中,没有关于误工费方面的赔偿,但却有一个停
    在工伤事故赔偿项目中,没有关于误工费方面的赔偿,但却有一个停工留薪补助。这其实与误工费的性质是差不多的了。那么您知道工伤赔偿误工费,也就是停工留薪补助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为您解答。 一、工伤赔偿误工费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


·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 在平时生活中,工程质量出错,发生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事情时有发生,所以国家、政府和单位对工程建筑的安全问题十分重视。分部工程是根据单位的结构和性质等方面的不同而划分的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检查十分严谨,法律规定所需要的资料和质量要求必须符合才能完成验收,下文详细说明了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这个问题。 一、分部工程的定义 分部工程(part...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