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孕妇加班违反劳动法吗?劳动法对孕妇的保护你知道多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很多夫妻在结婚想要怀孕的时候都会担心孕妇怀孕以后无法经常加班或者上晚班,也会担心孕妇在怀孕以后不能再胜任之前的工作,担心自己会被借此“发配”,那么我国的劳动法对于上班的孕妇会有哪些保障呢?劳动法中对孕妇及企业的规定又是什么呢?孕妇加班违反劳动法吗?劳动法对孕妇的保护你知道多少?1.我国劳动法中对孕妇在生育期间的保护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孕妇的健康权,二是孕妇的劳动保障权。劳动法中的健康权对企业对待已婚待孕的女员工、处于怀孕时期的女员工和哺乳期的女员工根据情况的不同做出的相应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不可以安排已婚待孕的女员工从事铅、汞等重金属或有毒金属的工作;处于怀孕时期的女员工公司不可以安排她从事高强度高体力的劳动以及怀孕期禁止从事的劳动。孕妇每天工作的时间不能超过350分钟,并且不能从事空气中含有铅、铅、一氧化碳、二硫化碳等有毒物质浓度过高的工作,也不能从事高空类工作、需要全身强烈运动的工作,如果工作中需要孕妇经常弯腰、下蹲、攀爬的话,也不能从事该工作;处于哺乳期的女员工,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一年内不可以从事高强度工作、有毒气体或重金属工作、空气标准不达标的工作,而且当女员工处于哺乳期的时候,公司不可以对该员工安排夜班工作也不可以强制要求员工加班。2.我国《劳动法》除了这些保护圈以外,还会女职员在怀孕时候的休息请假权利作出了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不能要求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员加班并安排夜班工作,还要为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员工制定相应的休息时间。如果女职员在怀孕四个月内不小心流产的月,公司应根据医院的意见让员工在家休息十五天以上三十天一下的时间,如果员工在怀孕四个月以上发生流产情况的话,公司则要为该员工安排四十二条的休假时间。并且在这段时间内照常给该员工算工资。员工在怀孕期间享有九十天或以上的产假权。孕妇的产假期在预计生产期前十五天和生产以后的七十五天。如果孕妇出现难产情况的话,公司应将孕妇的产假增加十五天,如果孕妇一次生了多个孩子的话,每多生一个公司就要多给予孕妇十五天的假期。如果公司要求孕妇提前结束产假的话,则孕妇的工资需要按照三倍来计算。3.劳动法对女员工的第二个保护规定就是:女职员在怀孕、生产以及哺乳的时候公司不可以解雇期员工,而且公司不能降低职员的工资待遇,员工的晋升过程也不能受到怀孕的影响。这就避免了一些公司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故意将怀孕中的女职员降级降薪与调岗的可能。如果企业一定要违反劳动法中对孕妇的保护权的话,孕妇可以收集证据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对孕妇进行赔偿。



·本溪市劳动局工伤鉴定怎么赔偿?
    本溪市劳动局工伤鉴定怎么赔偿?受工伤后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伤残鉴定确定等级。一共分为十个等级,所获补偿不同,但一般是按平均工资乘以月份数计算,一级是最高等级,十级最低。由于工伤保险是国家规定由单位缴纳的,所以职工个人无保险也可获得工伤赔偿。以下是各个等级的工伤赔偿待遇: 一、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规定 机构-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并...


·建筑工程责任承担方式有什么 ?
    建筑工程责任承担方式有什么 ?一、建筑工程责任承担方式有什么 (一)返还财产 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被撤销后,应当返还财产。执行返还财产的方式是折价返还,即承包人已经施工完成的工程,发包人按照“折价返还”的规则支付工程价款。主要是两种方式:一是参照无效合同中的约定价款;二是按当地市场价、定额量据实结算。 (二)修理 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


·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
    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劳动关系,双方应履行合同中的义务。作为劳动者,要遵守所在单位内部的章程制度,承担一定的职务与岗位。那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呢?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一起看一下: 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常见花招 目前存在部分企业滥用的情形,比如试用期满才签、试用期很长、工资很低、试用期不参加社保等。1、首先要明确,可以有也可以没有试用期,试用期是包...


·砖砌体的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
    砖砌体的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我国的经济大力发展,国家建于工程建设这一块管理非常严格,不管是铁路建设还是公路建设亦或是房屋建筑和机场建设,砖砌体都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步骤之一,它的工程质量关系到下一步骤的施工质量。那么砖砌体的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呢?下文对砖砌体的工程质量要求作解说。砖砌体的工程质量要求总的是:横平竖直,砂浆饱满,错缝搭接,接槎可靠。1、横平竖直。砖砌体的抗压性能好...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一、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劳动法》第82条、《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2条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0条、第34条、第43条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的时效分别是: (一)对于职工一方当事人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案件之日起1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


·个人加工厂倒闭,欠款怎么办
    个人加工厂倒闭,欠款怎么办 工厂倒闭了 ,破产后其原本的欠款及债务该怎么偿还?工厂破产后,首先要成立清算组代为管理工厂的财产,由清算组对工厂的债权债务进行计算,同时制定工厂倒闭后的偿还方案。而工厂倒闭,其债务清偿是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是随意进行的,它是有一定顺序要求的。接下来,我们就带您了解工厂倒闭却欠款该如何做即帮您解决诸如个人加工厂倒闭,欠款怎么办的问题。 一、破产...


·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
    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 现在,很多公司和工作者之间因为缺乏劳动合同而需要向法律寻求帮助,例如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需要怎样办理,需要些什么材料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需要如何办理?? 劳动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经的前置程序,必须在发生劳动争议一年之内提起,逾期不予受理。从概念的角度来讲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


·一、劳动者随时都能辞职吗?
    一、劳动者随时都能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联络,超过公司规定的旷工期限,则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包括结束彼此的劳动关系。劳动者自动离...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