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军人离婚转业费如何分割,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军人的转业费也非常的可观。因此,对于军人离婚时转业费如何分割就成为军婚人士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那么军人在离婚的时候对转业费该如何进行分割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军人转业费,军人转业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军人转业费是对将要复员专业的军人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助。军人转业费是对军人及其家庭的一种经济补贴。因此,军人转业费可能会部分属于个人财产,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个人财产:由于军人转业费是按照军龄来计算的,因此,结婚前的军龄所占的转业费的部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

2、 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结婚后的转业费,是对军人及其家庭的补助。因此,此部分的转业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军人离婚转业费如何分割?

根据上面的分析,军人转业费有可能部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军人离婚专业费如何分割具体看军人转业费哪些是婚前所得,哪些是婚后所得。

1、 对于婚前所得的军人转业费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 对于婚后所得的军人转业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割。

三、军人离婚转业费怎么算?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军人离婚转业费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军人转业费÷(70-入伍时的年龄)×结婚的时间=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此时按照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参考的原则: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进行分割。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上文即是对军人离婚转业费如何分割,怎么算的具体分析。希望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帮助。至于其他的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分割财产,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起诉离婚中的当事人其实主要就是夫妻二人,但此时具体的诉讼地位不同,这也就代表着当事人所能够享有的权利不一样。究竟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离婚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有哪些?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怎么争取孩未成年子女抚养权
    当夫妻离婚而家庭里面恰好有未成年子女的时候,离婚夫妻就不得不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否则法律是不允许解除婚姻关系的。而要是这个时候双方就抚养权产生了争议的话,则只能诉讼离婚,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那此时对于离婚夫妻而言该怎么争取孩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争取孩未成年子女抚养权 离婚的父母一方,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做到如下几点,才能更好...


·一、离婚抚养权变更律师办理都?
    一、离婚抚养权变更律师办理都有哪些规定变更相关的抚养权案件,需要符合以下的相关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符合以上变更抚养权情形了,那么...


·复婚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大家都知道结婚是需要登记办理结婚证的,这样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有的夫妻可能因为一时冲动或者误会等种种原因离婚,后来发现还是适合彼此,就打算复婚,当然复婚也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登记的,那么复婚的时候是什么样的手续呢?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


·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了,孩子归谁呢?子女的归属通常是离婚当事人双方最纠结的问题。很多人都有疑问,抚养权的判定到底是以经济能力为主还是亲情为主?孩子的自主意愿能算么?法官是怎么判的呢?那么让我们来看下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哺乳期内,应随哺乳母亲为原则)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夫妻离婚财产归孩子吗
    在我们当代的社会,离婚这个问题已经非常之普遍,在离婚的过程就不得不提财产分割这个问题,即夫妻离婚之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最近有人这样问夫妻离婚财产归孩子吗,看来您对离婚后的财产问题不是特别清楚,下面的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 一、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包括什么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包括什么(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如举行婚礼、公开自称或介绍...


·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有以下几点:第一
    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有以下几点:第一,离婚证能够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正式解除,取得离婚证即当事人拥有再婚的权利。第二,如果当离婚中的一方不履行协议中有关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提出诉讼。第三,当离婚后要再婚,则需要已离婚的当事人提供有离婚证、证明、判决书等相关材料,以证明自己的离异情况与无配偶状态,才可办理婚姻登记,否则将按照重婚罪进行处理。二、具体的操作程序:第...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