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融资担保什么意思,融资担保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企业融资担保什么意思,融资担保有哪些类型?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资金短缺或需要扩大投资缺少资金的情况,这时企业会根据各种渠道进行融资,以便于企业更好的发展。融资有很多种方式,但一般性的融资,融资方会要求企业做出一定的担保以减少金融风险。那么企业融资担保什么意思呢?融资担保是担保业务中最主要的品种之一,是随着商业信用、金融信用的发展需要和担保对象的融资需求而产生的的一种信用中介行为。信用担保机构通过介入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这些资金出借方与主要为企业和个人的资金需求方之间,作为第三方保证人为债务方向债权方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债务方履行合同或其他类资金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在其业务性质上,融资担保具有金融性和中介性双重属性,属于一种特殊的金融中介服务。它通过利用自身的第三方信用为资金供给和资金需求方双方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以此促进双方交易的完成。在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过程中,信用担保机构要完成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对资金需求方的信用评估;另一方面是向资金供给方提供自身资信证明,取得其对自身信用保证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认可。
(1) 物权的担保
主要表现为对项目资产的抵押和控制上,包括对项目的不动产(如土地、建筑物等)和有形动产(如机器设备、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的抵押,对无形动产(如合约权利、公司银行账户、专利权等)设置担保物权等几个方面,如债务人不履行其义务,债权人可以行使其对担保物的权力来满足自己的债权。物的担保有以下两种形式:抵押(Mortgage) 。为提供担保而把资产的所有权移转于债权人(抵押权人),但是附有一项明示或默示的条件,即该项资产的所有权应在债务人履行其义务后重新移转于债务人。担保。这种形式不需要资产和权益占有的移转或者所有权的移转,而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之间的一项协议。
(2)担保人的担保
是以法律协议形式做出承诺,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了一定的义务。义务可以是一种第二位的法律承诺,即在被担保人(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担保受益人)所承担义务的情况下(违约时),必须承担起被担保人的合约义务。项目投资者作为担保人。项目投资者通过建立一个专门的项目公司来经营项目和安排融资。利用与项目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作为担保人。商业担保人。以提供担保作为一种赢利的手段,承担项目的风险并收取担保服务费用。商业担保人通过分散化经营降低自己的风险。商业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服务是担保项目投资者在项目中或者项目融资中所必须承担的义务。这类担保人一般为商业银行、投资公司和一些专业化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担保一般为银行信用证或银行担保。
(3)贷款担保

贷款担保是担保机构为放款人(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主要是工商企业和自然人)提供的第三方保证。担保机构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时,负责支付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贷款担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项时生效,借款人或担保人偿还本息后失效。贷款担保是信用担保机构的主要业务,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分散银行放贷、企业融资可能产生的风险,起到保证信用贷款安全、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
融资担保中小企业
第一,中小企业应尽量选择社会信誉度高、资信好、实力强、手续齐全、风险控制制度优良、操作规划的担保公司。最好首先查看担保公司的相关证照,看其注册资本多少、经营规模大小,以此判断其经营实力;其次可查看其以往担保案例,看其是否合法操作,在这方面具有国资背景的担保公司做得较为不错。第二,中小企业不可轻信声称无须抵押贷款的担保公司。“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没有人无凭无据就愿意借钱给你。中小企业也不可受各种高额回报的诱惑,要知道高回报必然伴随着高风险。第三,中小企业不要觉得能够获得越多贷款就越好。企业要想获得稳步发展,自身规划要做好,融资也须把握一个度、量力而行。
融资担保业务分类
1、间接融资担保(1)借贷担保:银行贷款担保、民间借贷担保(2)贸易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商业票据承兑、与贴现担保、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担保2、直接融资担保债券担保、基金担保(保本基金)、信托计划担保、资产证券化担保由上可知企业融资担保什么意思,融资担保一般有两个形式,一种以物为担保 一种以人为担保,他的最终目的都是为债权人减少融资风险,也有些担保是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在选择担保方式的时候要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担保方式。如果你为他人担保,那么更要慎之又慎。



·新《公司法》的验资规定都有哪些?
    新《公司法》的验资规定都有哪些? 一、新《公司法》的验资规定都有哪些 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到位是否需要验资 绝大多数公司不再需要验资。直接到工商局去登记就可以了。 新公司法删去了原公司法的第二十九条。原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这表明未来设立新公司在登记过程中不再需要经过验资程序。 但是新公司法中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


·白细胞低公司不让入职有没有法律依据
    白细胞低主要是抵抗力低造成的,也可能是因为服用了一些抗生素导致的,公司收录职员对于入职前的体检也有一些限制措施,对于一些传染性疾病在没有治愈之前是不能入职的,虽然法律对此没有硬性的规定,但是传染性疾病在没有治愈前会对职工的职业要求有影响,但是白细胞低公司不让入职是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的。 一、入职体检情况的入职结果汇总 1、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


·企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有哪些
    企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在法院还没有建立被执行人黑名单之前总是有人利用法律的漏洞来以此牟利。但是现在法院已经开始建立被执行人黑名单了,对于那些耍小聪明并且不执行的人来说,他们就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让他们不能再这样下去。那么,今天我就来和您说一说,企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呢?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


·公司拖着不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如果公司一直不同意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要求他们出具。象这种情况,要开三种不...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有哪些?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有哪些? 一般在公司法当中的公司法人代表是有专门的规定的,在这一规定当中对我们呢公司法人的变更手续规定也是十分的详细的,但是具体步骤是怎么样的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有哪些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申办流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怎么写?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怎么写?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 模板一: 公司更名通知函: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AA有限公司”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变更登记为“BB有限公司”,届时原公司“AA有限公司”的全部业务由“BB有限公司”继续经营,原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由BB有限公司承继,原公司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 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具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


·公司法人的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人的职责有哪些? 这里说的公司法人其实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是由特定的人来担任的,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一般公司的法人代表的就是公司,对于法人的合法职务行为,一般是要由公司承担责任的。那么您知道公司法人具体有哪些职责吗?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公司法人的职责有哪些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参加民事活...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