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规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是可以自主选择结婚对象的,也即对于婚姻,公民是由自由权的,若遇到骗婚、重婚等现象时,相关组织及厉害关系人是可以提出宣告无效的请求。

一、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男女其中一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直系血亲、重婚的可以宣告婚姻无效。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无效婚姻可以要求赔偿吗

如果无效婚姻是一方过错造成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1、无效婚姻,自始无效。

这里所说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副本寄送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既不享有基于夫妻身份关系而生的权利,如扶养费请求权,配偶遗产继承权等;也不承担基于夫妻身份关系而生的义务,如相互扶养的义务等。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视为共同共有,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4、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的婚姻关系状况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使父母不曾结婚,或者父母间的婚姻关系无效或被撤销,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基于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不同。

并且需要在确保存续的婚姻关系出现了法律规定的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并且掌握了证据时,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形,此时,夫妻双方无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最高院关于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对于很多孩子来说,父母所给的钱被称作零花钱。而当作为父母、监护人或有抚养义务的人因为离异、等各种重大变故等不能履行抚养义务时,需要支付给未成年人一笔抚养费。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的金额怎么定是一个头疼的问题,那么最高院关于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呢?的我们给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 最高院关于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一、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


·上诉增加抚养费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上诉增加抚养费的流程是怎样的?上诉增加抚养费的流程是首先需要提交上诉状,然后等待法院寄传票进行开庭审理。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5...


·婚姻法自动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最近有不少人在咨询我们,如果夫妻要自动离婚的话该如何操作,此时又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但其实您说的婚姻法自动离婚是不存在的,因为我国本身就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夫妻要想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然需要按照规定手续办理才行。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是自动离婚? 离婚还分自动与否吗?按照一般的理解,自动离婚是指发生特定的事情或者经历特定的时间后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很多人所理解...


·一、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吗? 1、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置权。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都具有处置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如果夫妻与婚前或婚内订立财产协议,约定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依法则双方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 3、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


·未婚生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现在我国实行婚姻自由,恋爱自由的制度,所以很多年轻人都是通过自由恋爱最终走到一起的。并且有一部分人还没有结婚就先同居,然后生下了小孩,之后又因为一些感情关系,分手了,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存在着一些异议。那么未婚生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1、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 性别: 民族:出生年月: 年 月 日,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代理办理吗
    夫妻在婚前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也去做了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可以防止出现财产分割纠纷。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时候,有些夫妻想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所以婚前财产公证可以代理办理吗?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前财产公证可以代理办理吗 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二、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赡养老人是否儿女平等,哪些人有赡养义务?
    俗话说“养儿防老”,在我国农村,还普通存在儿子承担老人养老的观念。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父母将财产留给儿子,分给出嫁的女儿的相对要少很多。这种情况下,子女之间经常发生因赡养老人而导致的矛盾和纠纷。那么法律规定赡养老人是否儿女平等?我们通过整理的法律知识和您探讨下这方面的内容。一、赡养老人是否儿女平等?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


·一、夫妻共有财产自书遗嘱需要公证吗?
    一、夫妻共有财产自书遗嘱需要公证吗?夫妻共有财产自书遗嘱不需要公证,夫妻一方立遗嘱,夫妻的共同财产,自己只有一半的处置权!可以注明,自己死后自己与爱人的共同财产中,应属于自己的部分,由某某人来继承就行!也就是说涉及财产的遗嘱,立遗嘱者,只能将自己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二、夫妻共同立自书遗嘱效力如何?(1)合立遗嘱人通过订立合立遗嘱的方式对自己死后各自或共同财产的处分作出共同意思表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