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离婚后男方拒绝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我们都知道离婚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在生活中不难发现有些夫妻感情破裂了就选择离婚,离婚后却不愿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样就会给孩子的健康成长带来一定的损失,也会给抚养孩子的一方造成很大的经济压力,我国法规中有详细的规定,那协议离婚后男方拒绝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协议离婚后男方拒绝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二、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离婚在离婚中非常常见,离婚问题主要纠纷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以及财产分割问题,主要的解决办法就是依据法律来进行解决,拒绝支付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
    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有许多值得您注意的地方。从法律中的定义来看,婚前财产通常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中的一方就已经拥有全部所有权的财产。另外也要注意,这些财产不因结婚而改变其权属。即使夫妻已经结婚了几十年,但一开始就属于婚前财产的,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这点各位其实不用太担心。界定婚前财产首先,对于这部分财产的归属其实允许当事人约定。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


·彩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
    彩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


·配偶可因军人重婚而离婚吗?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该条文构是我国军婚民事保护法律制度的核心,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适用范围。
&nbs...


·军人的复员费与夫妻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军人的复员费与夫妻财产的规定是什么?军人退伍安置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离婚后退休金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退休金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以后双方没有关系,就没有共同财产了,但是养老保险金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割。双方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数额明确,在分割时刻操作性强,可按平等原则进行处理,即由领取保险金多的一方按月给少的一方补付差额款即可。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


·离婚后申请抚养费好会败诉吗?
    在我们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对于有子女的家庭,一般是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支付的问题。可是如果是对于另一方的生活有困难的情况下,一方申请抚养费好会败诉吗?对此,我们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申请抚养费好会败诉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


·婚后给的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给的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给的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对于嫁妆的性质,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其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嫁妆的价值大小,是否进行了物权公示等作为认定嫁妆归属的参考标准。 所谓嫁妆,是女方出嫁时,娘家为女儿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车子房子、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女方结婚时,父母出于为了女儿今后能过得更好些,或者尽量给女儿争取在男方家的地位之类的目的,通常会...


·离婚的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即使离婚了,也不能以此为借口不抚养自己的亲生子女。此时虽然无法直接抚养子女,但是却可以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进行。那一般而言,离婚的给孩子多少抚养费才好呢?而这个抚养费的支付期限又是多长?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的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