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冒专利罪是指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假冒专利罪是指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进行非法使用,侵犯他人或者单位的专利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这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新罪名,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我国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通常要怎么认定假冒专利罪?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

一、怎么认定假冒专利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专利所有权和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专利可分为三类,分别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这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在国际上被列为工业产权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国家对专利统一管理,形成专利制度,用以保护技术发明权利,鼓励发明创造,促使技术发明推广应用。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被授予的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备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假冒他人专利手段恶劣、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给专利人或国家造成重大损害的、在国际国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4、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但也有的是出于损害他人的声誉,破坏他人专利权益的目的。

二、假冒专利罪如何量刑

1、触犯假冒专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近年来,我国对于知识产权领域的监管越来越严格,切不要为了些许利益就触犯刑法。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对专利侵权的制裁,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管齐下。所以一旦涉及假冒专利的行为,最好尽快求助于专业律师,帮助你尽可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商标权人进行商标转让需要商标证吗?
    商标权人进行商标转让需要商标证吗?商标权人进行商标转让不需要商标证,商标转让申请所需文件如下: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4、商标转让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5、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二、商标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转让注册商标所应履行...


·美国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美国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一、美国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1978年1月1日后的出版物作品,版权期限从作者完成创作开始,直到作者死后70年都在《版权法》的保护范围。如果作品有多个创作人,那么版权要至最后一名创作人去世后70年为止。 若作品是匿名或者使用假名的,被保护期限至出版后95年为止,或者自创作之日算起至120年后为止。二、中国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怎样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


·申请商标的行政复议是什么?
    申请商标的行政复议是什么? 很多人根据法定程序递交了足够的材料和规范的商标申请书,但是商标行政部门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受理了该商标申请,如果您对于商标行政部门作出的不予受理的决定表示不服,就可以提起商标行政复议。那么,商标的行政复议是什么? 一、商标的行政复议是什么? 商标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商标执法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


·汇编作品版权的权利人是谁?
    汇编作品版权的权利人是谁?我国《著作权法》第14条对汇编作品著作权的权力归属和行使作了如下规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1、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2、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


·假冒专利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有哪些假冒专利的行为?
    假冒专利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有哪些假冒专利的行为? 实践中,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专利法》的规定,同时还有可能违反《刑法》的规定。因此,在假冒专利的法律责任中就包括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但各位不要忘了还会涉及行政责任。关于假冒专利法律责任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假冒专利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民事责任。如果假冒他人专利,同时又构成侵犯他人专利...


·获得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获得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之后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接受审查确认。只要在前未曾有过,申请后基本上都可能被确认授权而得到法律的保护。二、专...


·专利权人侵权损失怎么算
    专利权人侵权损失怎么算在专利侵权中,对于专利权人来讲,自己的利益多多少少都是会受到一定影响的,而对于因侵权造成的损失,是可以要求侵权人作出赔偿的。那这个专利权人侵权损失究竟该怎么计算呢?请在下文中和我们一起进行具体了解。 一、专利权人侵权损失怎样计算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按照权利人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利计算赔偿数额。人民法院不宜依职权自行确定计算赔偿额的方法。 权利人...


·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一、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的终止,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二、专利权终止后还能恢复吗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