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划拨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可以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划拨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可以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些是以划拨地方式取得的。经过我国政府批准,在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以后,划拨地土地并没有使用权限的限制,这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很重要的。有时,会把划拨来的土地作为一种资源来进行使用。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划拨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可以?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可以?
1、股东使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视为不合格出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 定(三)》第八条规定,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 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 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因此,使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应当用等额货币或其他符合 法律规定的形式出资置换划拨土地出资的部分。此外,作为投资人还应当关注是否存在未合法使用划拨土地的相关风险。2、国有企业使用划拨土地也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 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 ] 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第二条明确 规定了企业的国有划拨土地权益。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改制前只要不改变土地用途,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改制后只要用途符合法定的 划拨用地范围,仍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改制或改变用途后不再符合 法定划拨用地范围的,应当依法实行有偿使用。为支持和促进企业改革,企业改制时,可依据划拨土地的平均取得 和开发成本,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作为原土地使用者的权益,计入企业资产。企业为依法取得的划拨土地设定抵押权时,划拨土地使用 权价格可作为使用者的权益,计入抵押标的;抵押权实现时,土地使用 权可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扣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抵押权人可优先受偿。划拨土地经批准可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部分可计为转 让方的合法收益,转让后的用途不符合法定划拨用地范围的,受让方应 当申办有偿用地手续。划拨土地需要转为有偿使用土地的,应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差额部分核算出让金,并以此计算 租金或增加国家资本金、国家股本金。另外,44号文第三条还对国有企业中国家作价出资(人股)、授权 经营处置方式的使用提出了规范要求。3、《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土地所有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都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这里主要讨论土地使用权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问题。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实际上是将土地使用权以货币估价投入到企业中作为出资的一种形式。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主体是否发生变化,来判断这种出资方式是土地使用权转让还是土地使用权出租。我们可以看出,其实,我国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不是说一成不变的。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划拨土地也是可以作为一种方式进行入股的。但是,您要知道的是,对于土地的使用和经营,必须是合法的。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申请?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申请? 现在我们年轻的一代人基本上都不会在农村了,城市人基本上没有在农村的,农村的年轻人也基本上会去城市中工作,很少留在农村。所以我们在农村的土地基本上都是承包出去,而且都是您的土地一起被一个人承包。那么农民集体土地使用证有何规定呢? 一、现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批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


·林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林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林地承包权可以继承,林地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注意:继承的是土地承包收益或承包权,而不是土地所有权。二、农村土地承包...


·年最新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至渤海二路,南至黄河一路,西至渤海十二路,北至黄河八路。 补偿标准:区片价:65000元/亩;基本农田:78000元/亩;建设用地:65000元/亩;未利用地:52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东至东外环路,南至黄河大坝(南外环),西至西外环...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法律效力虽然我国分有集体土地,但是集体土地仍然为国家所有,公民只能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在农村如果想要使用宅基地就需要申请拿到集体土地使用证,得到了土地的使用权后才能对土地进行使用,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法律效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依法办理的证件,应当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根据《土地管理...


·兰海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兰海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般的支付征地是为了建设一些基础设施,当然也就包括建设高速公路,这是一项经常需要建设以及征地的情况,所以在建设高速公路的征地赔偿上我国还是比较重视的,兰海高速是今年来比较大的一项工程项目,那么关于兰海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兰海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高速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国土资源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什么
    国土资源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什么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任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据实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依法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二、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


·留隍镇征地补偿政策的内容
    留隍镇征地补偿政策的内容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国家对许许多多的地方进行了重新的规划,在重建的过程中会占用到很多的土地。同时,近年来,国家征地补偿政策也是人们较为关注的问题,那么对于国家占用到的土地,应该怎样对土地的主人进行补偿呢?下面介绍留隍镇征地补偿政策的内容。一、征地补偿相关政策1、《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市)征收集体农用...


·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犯什么罪?
    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犯什么罪?对于农村而言,遇到国家征地是一件大事。在征地补偿款中,土地补偿费是直接发给村委会的,由村委会管理和分配。这笔钱往往金额比较大,一些干部禁受不住金钱诱惑,挪用补偿款作为它用,为自己谋利,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犯什么罪?下面我们简单给您讲一讲。一、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犯什么罪?土地补偿款在入村集体账目之前,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对土地征...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