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国家的一些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几乎都有单位分配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我国,国家的一些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几乎都有单位分配的房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房。所以说在生活当中,实际上有一部分人的公房的房产是闲置的,您也有可能将单位分的房子往外进行出租。关于这个问题,很多人就会存在这样一种疑问,在我国单位分的房能出租吗?

一、在我国单位分的房能出租吗?

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1994年4月1日施行)第一章第六条这样规定:“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负有保护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有房屋,不得利用房屋获取非法利益。”根据此条款,个人是不能将公有房屋出租的。公家将公房分给个人,实际上是将公房租给个人,每月个人需向公家交房租,个人与公家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租赁关系。但是建设部又颁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据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第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分析上述两个规定,后一个规定对出租公房问题也有了适当的放松,但规定的原则是如果承租人(个人)将所租用的公房出租,前提条件是需经公家(原出租人)同意。实际上,该法规把公房能否出租的问题留给了有产权的单位。如果该单位作为原出租人同意其单位职工转租房子,那么转租就为合法。

将已经出售给个人的公房出租是否合法呢?按现行房改规定,售出的公房5年以后可以出租、出售。目前,北京最早的一批房改房已经够了5年的年限,出租不存在问题。而不到5年的房改房也拥有完全产权,完全产权自然包括将房屋出租的权利,这与目前房改房5年内不准出租有一定矛盾。很多专家、学者也正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希望能尽早理顺其中关系。

二、出租房屋注意哪些事项?

1、验证核实承租人的身份及经济能力。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要核查承租人身份的真实性及租用物业为何种用途,了解承租人的基本生活来源,是否有固定工作等,以免对方交不起房租时发生租赁纠纷。同时,对于外地租客,房东可查看其暂住证并应留有租客的身份证复印件,确保利益不受损失。

2、预留一定数额房租抵押金以免利益受损。

房屋业主在租房时一定要房客交纳一定数额的抵押金,以避免房客拖欠房租及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同时还可避免房客在租住期间内损坏屋内家具、家电等设施或者干脆卷东西逃跑的情况发生。

3、屋内预留配置验查仔细免除后患。

通常情况下在出租房屋时,房屋业主会将屋内家电、家具等设施留给租客使用。因此对于年代相对较久远的老房子而言,业主在出租房屋前更应该将屋内预留给租客的物品、设施等检查清楚,适当维修,以免在日后承租房屋中发生危险。

4、租赁合同细节条款签仔细。

房屋业主在签署租赁合约时要约定清楚与租客的租赁期限、租金金额、支付方式以及逾期交租责任,有无权转租、分租等细节,以免房屋业主与租客在日后租赁期间因合同细节条款不明而带来矛盾,引发不必要的争执与纠纷。

以上就是我们针对,在我国单位分的房能出租吗的详细介绍。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其实在我国的法规当中,对于公房是否能出租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我们在这里要提醒您的是,如果在生活中自己的房子往外出租的话,不管对于房东还是租客来说,既然签订的有租房协议,双方就应该尽量按照合同当中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抚养了非亲生子女,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吗?
    婚姻期间的抚养费视情况支持赔偿,离婚后支付的抚养费一般会支持赔偿.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离婚后支付的抚养费,只要证据充分,法院一般会判令酌情返还。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原告知道孩子非亲生且还抚养,法官就可能会认为原告是自愿并同意抚养孩子成长,就无权要求对方给予赔偿。<{{tjlytel}}> 1、如果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起诉到法院要...


·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有法律效益;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二、怎么写受法律保护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必须双...


·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
    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 可以,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给付抚养费是女方应该履行的义务,而探视孩子则是女方的权利。 首先,根据《婚姻法》三十七条 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夫妻离婚离婚财产转移技巧是怎样的?
    夫妻在决定离婚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财富积累的渠道和方式也更加多样化,不仅是现金、存款、房产、首饰、汽车等,还有可能包括股票、债券、保险、理财、公司股份等等,这也给夫妻中的有心人隐匿和转移财产提供了更多方式,那么,夫妻离婚离婚财产转移技巧是怎样的呢? 一、离婚转移财产的方式 1、 存款,在转移存款时,一般转移财产的一方会设立新的账户...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司法解释规定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国家机关在对信息进行公开时,若涉及到国家机密的问题,需要保密。司法机关对于案件的侦查手段等也是不会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公布。为了制止那些非法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国家立法机关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你是否知道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司法解释规定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刑法对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规定 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 以窃取、...


·家庭财产保险种类有哪些?
    家庭财产保险种类有哪些?1、灾害损失险灾害损失险的保险标的包括被保险人的自有财产、由被保险人代管的财产或被保险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家庭财产灾害损失险规定的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冰雹、洪水、海啸、地震、泥石流、暴风雨、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一系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于被保险人为预防灾害事故而事先支出的预防费用,保险人原则上不予赔偿;但对于在灾害事故发生后,为防止灾害损失扩...


·家暴会影响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吗?
    家暴是离婚的法定缘由,也会影响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抚养子女的原则是利于子女成长,本案中王强对儿子有家庭暴力,不利于其成长,女方抚养更为有利。<{{tjlytel}}> 1、家暴不多见,但其危害却也不容忽视。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


·没结婚怎样起诉抚养费进行办理未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
    没结婚怎样起诉抚养费进行办理未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一方拒不交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只有不给孩子抚养费情节恶劣,造成恶劣后果的,才会被判刑坐牢。 具体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执行。以下为参考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