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诉抚养权二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上诉抚养权二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上诉抚养权二审的流程

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7)宣判。

二、孩子的抚养权意味什么?

1、抚养权常常意味着与孩子共同居住权

除了双方约定孩子轮流居住的情形外,抚养权意味着与孩子共同居住权。那么,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自然可以与孩子长期居住、生活在一起。

2、抚养权包含了第一监护权的内容

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同时取得了监护权,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可以代表孩子做出孩子自己不能单独做出的决定;同时,代孩子行使财产所有权。

3、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用向对方支付抚养费

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虽然也要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但是,不用向对方支付抚养费,所以,不用担心对方滥用自己的“抚养费”;相反,对方有此忧虑。

4、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控制”对方探望权

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有义务配合对方探望孩子,这是法律规定,但是,现实中,往往是抚养权人完全制约住对方,可以随意制造困难阻止探望。

5、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具有一定的优势

一般而言,法官会考虑双方的实际处境和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虽然,这种照顾可能是给孩子份额,但是,在实体上,抚养孩子的一方多分得了部分财产。

6、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培养出更加深厚的母爱或父爱

长期居住在一起,耳濡目染,自然,感情会更加深厚;相反,不共同居住或生活的一方,与孩子的感情会日趋淡薄。


·离婚后抚养费对方不给如何处理
    离婚后抚养费对方不给如何处理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 1、协商解决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在夫妻离婚时或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各种联系方式,比如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


·家庭纠纷寻衅滋事罪如何处罚?
    家庭纠纷寻衅滋事罪如何处罚?家庭纠纷寻衅滋事罪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的前提是必须构成该罪,刑法要求行为人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方可构成,而判断行为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要根据行为的方式、结果、时间、地点等综合考量。在构成本罪的基础上,最高检出台了寻衅滋事罪立案追诉标准,同时,《刑法修正案(八)》也对本罪作出了修改。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


·离婚后一方未能履行职责可以起诉吗?
    离婚后一方未能履行职责可以起诉吗 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夫妻双方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当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对于有些有孩子的家庭 ,离婚后对于以后哪方抚养孩子的问题难免会出现争议。能协商好固然最好,但是有些也存在双方私下不能协商一致的。所以针对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我们整理了一下内容,提供您参考: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


·法院达成的离婚调解书是否能反悔
    法院达成的离婚调解书是否能反悔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就与...


·夫妻离婚后双胞胎怎么抚养?
    夫妻离婚后双胞胎怎么抚养? 夫妻双方在步入婚姻时都是怀着美好的憧憬的,但现实中还是有许多夫妻因为各种原因而决定离婚。而离婚时涉及到的最主要的问题莫过于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分配。这其中又包括了生育有双胞胎的夫妻,那夫妻离婚后双胞胎怎么抚养?我们带您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夫妻离婚后双胞胎怎么抚养? 1、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


·离婚开庭前被告做哪些准备?
    一、离婚开庭前被告做哪些准备?离婚开庭前被告需要准备的有: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第四,如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财产是一方个人财产?
    当事人可以提交证据来证明以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财产是婚前取得的证据。
    男女双方结婚前的财产,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结婚后,都属于一方所有。这个财产的性质不会因为结婚年代的长短而发生变化,除非夫妻双方对于财产的归属有了书面的重新约定。由于婚前财产范围的确定一般...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