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要出什么手续?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实践中,许多夫妻在结婚之后会发现双方在各方面并不合适于是选择离婚。但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会有一部分共同财产,这部分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应进行分配,离婚财产的分配可以由双方协商,也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裁决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要出什么手续?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要出什么手续?

夫妻离婚时,可以选择协议的方式对财产进行分割,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财产的分配。不同的离婚方式需要的的手续资料是不同的。

(一)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此外,双方当事人因为是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进行审查,因此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办理。同时,双方当事人所携带的离婚协议书数量应该为三份,且离婚协议书应当就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认可。

(二)诉讼离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应当携带的证件有: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另外,因为当时人选择的是诉讼离婚,所携带的法律文书是其最好的证明,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再进行审查,所以即使只有一方到场,仍然可凭法律文书办理相应地离婚手续。

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当事人双方就可以根据协议或裁决书的内容对财产进行分割了。

二、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夫妻离婚时,如果双方选择协议离婚,关于财产的分配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作出说明,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等手续时就可以凭借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相关手续了。同理,法院裁决书同样可以作为办理财产分配手续的依据。


·离婚后子女探视?
    离婚后子女探视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 直接扶养孩子一方对孩子实行单方垄断。一些当事人离婚以后,直接扶养孩子的一方往往不自觉地形成谁扶养孩子谁就有决定孩子一切的错误想法,不准对方探视或者横加干涉,同时对另一方提出的正确建议不闻不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关于探视权的判决,对法官来说是一个两难的问题。一方面,如果在判决书中很简单地确定一方有探视权,在实际履行中当事人...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经过协商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经过协商,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只要其内容不侵害他人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证,该离婚协议书就发生法律效力。对于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


·一、离婚一般给小孩多少钱?
    一、离婚一般给小孩多少钱抚养费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是怎样的
    婚姻从来都是很重要的内容,从男女结婚、生子,到感情不和而离婚,这些方方面面都是有可能产生纠纷的,而为了正确处理这些纠纷,建设和谐社会,我国在制定了婚姻法之后,又相继制定了三部相关司法解释,下面我们就为您带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


·夫妻离婚是否需要找律师
     有的人受电视的影响,认为夫妻只要离婚的,那么就必须要找律师处理才行。但根据实践情况和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看,到底夫妻离婚是否需要找律师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


·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案件中,最大的一部分纠纷就是来源于财产的分配。想要知道在离婚案件自己应该获得哪一部分财产,最好的依据就是《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今天整理了关于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书可以改吗?
    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书可以改吗?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书不可以修改。(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二、相关问题1、如果一方偷拿到另一方的离婚协议书和身份证可以私...


·对财产的分割没达成协议是否可以离婚
    离婚的时候只要夫妻之间有共同财产的,那总是免不了要对财产做出分割才行。但实践中要是离婚夫妻对财产的分割没有达成协议的话,这种情况下,夫妻是否还可以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财产的分割没达成协议是否可以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查明双方确实是...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