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商助企业融资的优势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工商助企业融资的优势有哪些?现在不少的企业为了能够加快发展步伐所以不断的进行扩张,但是盲目的扩张也同样是会导致一些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的,这个时候企业最常用的解决方式便是融资,一般来说是企业自己进行融资,但是现在还可以通过工商的帮助来进行融资,那么工商助企业融资的优势有哪些?
1、让法律法规活“用”起来
当好“宣传员”,工商局工作人员主动深入到个私经济中,开展“走千访百”和“联十帮百扶千”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坚持“宣法律、体企情、察企意、分企忧、解企困”工作原则,重点宣传《担保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等融资方面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解答融资咨询服务3000多人(次),为企业指明融资方向。
2、让企业资产活“动”起来
当好“服务员”,围绕企业“融资”难题,开展融资行政指导工作。在窗口服务中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零收费”。一是发挥注册登记职能,开展股权出质登记,指导企业通过股权出质质押开展融资活动,将企业“死股权”变“活资金”。如:某公司在工商部门企业联络员的倾情帮助下,利用股权出质,融资2000万元,解决企业燃眉之急,该公司负责人说,多得工商干部指导,才懂得用股权进行融资,工商部门的“金点子”就是好。二是发挥合同监管职能,开展动产抵押登记,指导企业利用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进行融资,将企业“死钱”变“活钱”。如象州县工商局发现某企业在经营中资金出现“短路”,指导企业利用自有生产设备、原材料等进行融资200万元,为企业发展注入活力;三是发挥注册商标的无形资产作用,指导企业利用商标权进行融资,让注册商标成为企业发展的“助推器”,将商标知识产权由“无形资产”转为“有形资产”,成为企业发展的“加油站”。
3、让企业经营中“笑”起来
当好“协调员”,搭建“银企”桥梁。一是发挥桥梁作用,主动召开“政银企”恳谈会,为企业和银行之间搭建合作平台,也为担保公司、小额信贷公司与企业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一年来,共召开8次银企对接座谈会,为企业搭建多个融资平台,减少企业运营成本,促企业快速发展;二是根据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常监管等信息,将诚信守法企业推荐给银行、担保公司及小额信贷公司,使这些单位可根据工商部门所提供的信用信息,优先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减少企业融资环节;三是发展担保公司。坚持“非禁即可”原则,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大力发展担保公司和小额信贷公司,多渠道帮助解决企业发展资金不足问题。目前全市共注册登记422家投资公司、6家信用担保公司、7家小额信贷公司,这些公司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全市中(小)企业资金后劲不足的问题,也为民间资本进入市场经济提供一个合作平台。其实是有很多的,比如说由于工商部门对于国家的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是非常的熟悉的,所以如果有工商部门的参与融资,可以有效的减少违法行为的产生,而且由于工商部门的参与还能让投资者更加的相信企业的实力,提高融资的效率。



·脑溢血放弃治疗算不算工伤
    脑溢血放弃治疗算不算工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1、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工伤的判定和员工的受伤程度是没有关系的,是...


·最新十级工伤赔偿标准规定
    工伤十级属于工伤伤残中最轻的一种,但此时也是需要对工伤职工做出相应的赔偿,对此有相应的十级工伤赔偿标准规定,那么您知道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吗?我们马上就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最新十级工伤赔偿标准规定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


·被隔离的职工工资照发吗?
    被隔离的职工工资照发吗?隔离期照常发工资!意见明确,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北京、上海、天津、湖北、广东、浙江等各省(区、市)印发的通知也都明确提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


·已满16岁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
    根据我国对于童工的界定,16周岁以下者从事盈利性劳动工作就属于童工,而16-18周岁者为未成年工。未成年工不同于童工,虽然他们的年龄未满成年标准但是已经具备从事工作的能力,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工作。那么已满16岁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呢? ?其实只要是不可从事范围之外的都是未成年工可从事的工作。 一、已满16岁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 任何组织或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


·原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社保局没有备案怎么办
    由于和原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结束以后,肯定在一段时间之内当事人的社保要出现断缴的。因此很多人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原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社保局没有备案怎么办?其实这个问题也没有您想象的多么复杂,如果有需要了解的小伙伴,希望我们以下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您。 一、原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社保局没有备案怎么办? 证明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予以证明,按照《劳动合同...


·一、重庆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重庆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


·计件工资可以不加班吗?
    计件工资可以不加班吗?计件工资制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主要形式之一,是按照劳动者生产的合格品数量和企业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作了明确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


·劳动关系概念是怎样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概念是怎样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 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