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调离与劳动关系的解除区别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公司调离工作的情况,这是不同于劳动关系的解除的,那么工作调离与劳动关系的解除有什么区别呢?在调离工作岗位中企业与劳动者应协商一致,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单方面变更工作岗位,下面您就一起来了解相关知识,请继续阅读。


一、企业是否有权单方变更工作岗位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那么,在劳动者不同意调岗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就无权单方面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了呢?我们知道,用人单位多为生产、经营型的企事业组织,市场环境、经营状况瞬息万变,若不赋予用人单位一定的人事管理自主权,不利于双方利益的平衡。

在以下几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


1、用人单位的法定调岗权 ?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为其另行安排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工作岗位。

(3)、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除非劳动者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为其安排适当工作。

2、用人单位劳动指挥权范围内的调岗 ?


(1)、负有保密义务劳动者的调岗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约定提前通知期,该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调至非涉密岗位以作为脱密措施,亦属合理。

(2)、用人单位劳动指挥权的扩大


在缔结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往往会利用强势地位与劳动者订立格式合同,或者制定各类规章制度,以扩大自己的劳动指挥权。该类格式合同或规章制度往往会规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或岗位,而劳动者为了保住工作机会也往往对此签字确认。然而,用人单位并不因此而获得绝对的、无限的劳动指挥权。一旦发生纠纷时,用人单位应当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举证不能的,调岗行为无效,双方仍应按原合同履行。至于如何认定调岗是否具有合理性,这里就不展开讲了。

二、劳动者不同意调岗的法律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有权单方面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劳动者应当服从管理。如果用人单位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工作岗位的,而劳动者不同意调岗,用人单位无权调动其工作岗位,应当按照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情势变更解除。

值得注意的是,若劳动者未给予明确答复,但已经到新岗位报到并工作,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经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此时应认定劳动者以默示的方式同意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作出的变更。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离,比如劳动者患病不能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满足工伤等级的情况,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有如在试用时被证明不符合录用要求,违反规章制度等等,以上是调离与劳动关系的解除的方面的法律知识,若有其他问题可咨询。





·一、本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一、本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从以上情形可知,员工离职时是否可以得到补偿,跟工作年限是没有必然联系的,能不能得到补偿,要看离职的原因是什么。 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涉及到很多参与方,也是建筑工程纠纷比较多发的一个领域。对此,国家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活动,特别出台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下面让我们跟随我们的这篇文章来具体了解下规定的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


·劳动者十级工伤能赔偿几万
    劳动者十级工伤能赔偿几万 工伤十级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


·劳动关系满足的条件为哪些?
    劳动关系是在工作中必然涉及的一种关系,要构成劳动关系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劳动关系满足的法律条件有明确的规定,一般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固定这种关系,当然如果满足实质的条件也不会受此限制,下面我们对劳动关系满足的条件为哪些进行解答。 一、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主体 指参加劳动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


·厂里不发工资怎么办
    投诉或者劳动仲裁。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


·如何签署室外工程承包合同?
    如何签署室外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在工程立项后,会展开招标工作,确定工程的承包方。开标后,中标的单位要和发包人讨论工程承包各种事项。在双方谈好工程承包条件后,要通过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这样以后一旦有什么纠纷,也有解决的书面凭证。那么如何签署室外工程承包合同?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告诉您。 室外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劳动监察大队和申请仲裁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监察大队和申请仲裁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作为劳动工作者,在工作的时候是要与企业签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合同的,但是如果在工作期间个人的权益受到企业的侵犯时,那么此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但是很多人会劳动监察大队和申请仲裁之间的关系弄混,下面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劳动监察大队和申请仲裁之间的区别是什么?1、劳动监察大队和申请劳动仲裁是两个分别不同的概念。劳动监察大队是应该单位...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高楼大厦在主体工程动工之前,会进行打桩,为主体工程建立基底。桩基工程是非常重要的,一旦质量出现问题,会影响到大厦后期施工,严重者导致大厦主体倒塌,造成安全事故。因此,建设方务必加强对桩基工程的质量监督。那么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这篇文章讲给您。 一、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1、桩顶标高检测 当桩顶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