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私人有效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私人有效吗?我国的土地是一直以来是所有制,新中国成立以来家家户户都拥有了自己的土地,进而让生产效率大大提升,如今在使用的时候就要进行办理手续才能使用,特别是对于商品房,我国有着很严格的规定,那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私人有效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土地使用权人同意抵押有效吗
为切实保护土地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抵押行为,根据《民法典》、《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等土地管理有关规定,抵押当事人必须依法订立土地抵押登记合同,共同遵守。
二、抵押登记合同格式
抵押人(单位名称或姓名):债务人(单位名称或姓名):抵押权人(单位名称或姓名):1、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 地块土地全部(部分)抵押给抵押权人,该抵押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土地证号 。该抵押土地评估价值为 元,协议价值为 元。2、抵押权人经现场勘验和认真调查,已经查明该抵押土地权属清楚,座落、位置明确,四至界限分明,无限制该抵押土地权利情况,自愿接受上述土地为抵押物。抵押后,如果发生权属争议和限制权利等情况,抵押人、抵押权人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登记机关对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在登记的抵押期限内负保全义务。3、根据__ _ _年_ _月 _日签定的 主合同,上述土地抵押率为 %,债务金额为 币,小写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元。抵押期限为 年_ __月__ _日至___ __年_ _月__ _日。4、抵押人将土地抵押给抵押权人期间,其土地使用权证由 保管,抵押土地仍由抵押人占管、使用。5、抵押人将已出租的土地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抵押人在抵押期未满前如需要转让或以其它形式处置已抵押土地时,应事先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凡未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转让或处置行为无效,如因抵押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导致抵押土地价值减少,不能或不足以担保债务时,抵押人有义务重新提供或追加担保。依合同规定需要保险的,由抵押人向中国保险机构投保。如遇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时:(1) 追加担保;(2) 重新签订抵押合同;6、债务人应按合同规定。按期偿还债务,到期不能还清债务的,抵押人可向抵押权人申请抵押延期,经抵押权人同意后方可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手续。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抵押人也未向抵押权人申请抵押延期的,抵押权人可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土地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土地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申请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抵押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本合同有限期限至 ,抵押登记期满90日内既不办理变更登记,又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抵押登记机关将自行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8、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也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由双方签章并经土地抵押登记机关审核同意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本合同由当事人签章并从土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10、当事人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因此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这个抵押的法律效力是否有效,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保障,给自己带来一定的损失。



·最新农民土地政策有哪些?
    最新农民土地政策有哪些? 最新农民土地政策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


·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征地的流程是怎样的?
    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征地的流程是怎样的?地方强拆房屋、强行征地等事情在当今社会已经屡见不鲜了。那么如果你家中的土地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却没有给你一个合理的补偿,您知道该怎么办吗?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做出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强行征地怎么办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身份证过期了在外地可以补办吗?
    身份证过期了可以在外地补办。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


·重庆永川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重庆永川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永远是广大群众的大事,其影响十分深远,需要被征地群众反复斟酌。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重庆征地补偿的内容不太清楚。那么,重庆永川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


·荒地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多少
    荒地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多少您都知道,大多数农民都是依靠土地生活的,但是为了我国经济的发展,现在很多城市周围的农村土地都已经被征收。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家在征收土地时也会给农民相应的征地补偿费用,如果是荒地被征收,荒地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多少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荒地征地补偿分配 当地征地补偿分配标准主要为依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


·为了能更全面地保护公民的所有权,不动产登记已经作为民法典确立
    为了能更全面地保护公民的所有权,不动产登记已经作为民法典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而对于不动产来讲,只有实际办理了登记之后,那么才能进行确定,表明该不动产是属于自己的。但实践中也不是所有的不动产都需要进行登记那么,哪些情况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需要进行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国家拥有土地所有权但不直接使用土地,使用是由具体的单位或者个人,国家通过税收和土地的有偿制获得收益所以只要符合使用国家土地的条件,我们都可以合法的成为土地的使用者。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都是通过出让、划拨、转让的形式进行。那么具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


·合肥征地补偿细则是什么
    合肥征地补偿细则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当中,一提到征地,您比较关注的问题就是关于征地补偿的标准。您的土地被国家和政府在规划过程中拿去使用的时候,按照国家的政策是需要向老百姓发放征地补偿的。各地的政府会在国家的规定的大体框架下,对征地补偿的具体细则进行规定,征地补偿的细则是依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的,那么合肥征地补偿细则是什么?合肥征地补偿细则是什么?一、补偿规定1、因建设需要征收集体...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