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卖房地产合同最新消息应注意哪些内容?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买卖房地产合同最新消息应注意哪些内容?在我们购买房产的时候,首先拿到的就是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面对数个合同条款,我们往往不知所措,害怕存在对我们不利的条款。那我们买卖房地产合同最新消息应注意哪些内容?我们为您整理了最新的注意内容以供有购房需求的人参考。
一、基本的“五证”齐全
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三、相关证明文件有效
如果是买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预售许可证之后取得,即由期房变现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且还要核对一下其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四、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
对于期房,由于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规范的《文本》,则开发商在合同上务必会大做文章,对买房者极为不利。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无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五、明确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
所谓交房有两个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不能接受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
六、检查房屋质量
在签约时,应查看并检查《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并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检查是否有开发商对质量问题的责任。
七、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一个不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一定让你永远觉得不舒畅。所以要多看看物业管理公司具体如何,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八、重点约定违约责任
对于期房,甚至现房,都有可能与开发商的描述不一样,此时应该明确合同违约或与描述不一致时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可参考: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别漏了违约责任的平等性。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参照上述内容仔细审核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莫疏忽大意,中了开发商的圈套,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内容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纠纷的 2、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3、因收回、调整承包发生的纠纷 4、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5、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二、当前农村土地...


·农村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如何解决?
    农村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如何解决? 一般来说,在土地确权时,双方指界人到现场指界存在异议的,应当暂缓登记,待问题解决后再进行登记。 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法定程序,是土地登记的基础工作,其资料成果经土地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 地籍调查的内容: 1、权属调查。对宗地权属来源及其所在位置、界址、数量、用途和等级等情况调查。包括现场指界、标定宗地界址、绘制宗地草图、调查土地用...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和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和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 登记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另行制定。登记机构按本通知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后,原相关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林权证工本费以及其他涉及不动产登记、查询、复制和证明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流程 第一步: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青苗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


·新蒲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新蒲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


·商住楼没有土地使用证的风险是什么
     如今在大城市当中的商住楼是非常的多的,这种楼盘的开发可以用于经商和住房两种,所以土地的性质在法律上是属于综合用地的。而实际上,生活中购买商住楼的业主也比较多,但是有些业主会发现开发商当初根本就没有出具土地使用证,那么,商住楼没有土地使用证的风险是什么? 一、商住楼没有土地使用证的风险是什么? 如果你买的房屋是商品房,开发商有总土地使用证,你们只有房产证,有没有土地使用证没...


·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证属于不动产登记范围,可以进行不动产使用权登记,土地使用证需要向国土局申请,申请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所以双方的区别不大。 1、不动产在中国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