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人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方在结婚之前就购买的房屋,此时通常都是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但在结婚之后可能由夫妻共同来还贷,另一方也就会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也就是增加所有权人。那实践中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人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人吗
对于婚前房产婚后能增加所有权人吗?这个问题,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具体解释如下:根据《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 至于收费标准每个地方的房管部门要求不一样。2、增加所有权人的程序。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其产权证、结婚证。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么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房屋财产需要进行财产分割。
二、婚前房产的归属如何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婚前买房的归属情况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3、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5、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因此只要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并且按照规定的手续来办理,那之后也是可以增加所有权人的。不过要注意了,一旦增加了所有权人,意味着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日后要是离婚就需要对该房产作出分割。



·作为购房者,为降低自身风险,在买房时,一定要事先查清楚对方有
    作为购房者,为降低自身风险,在买房时,一定要事先查清楚对方有没有办理相应的证件。只有对方依法办理了这些证件,购房者才能放心的买房,不用担心出现无房产证等情况出现。那在实践中,购房者买房子时应看什么证件?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房子时应看什么证件 (一)查看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国家政府部门批准一个单位依法经营的证明。查看营业执照的目的有二...


·在法律上,只要承租人按照约定向出租方支付房租,那么就能理所应
    在法律上,只要承租人按照约定向出租方支付房租,那么就能理所应当的获得房屋的使用权。那么,实践中,如果还在租赁期出租人要卖房怎么办呢?此外,为了避免租赁合同纠纷,我们在签租赁合同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赁期出租人要卖房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在承租方租赁期间,出租方要卖房子时,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承租...


·婚前买的房子如果离婚是不是不管是谁的过错我都分不到?
    婚前买的房子如果离婚是不是不管是谁的过错我都分不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


·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怎样确定离婚房产归属?
    离婚房产如何分配是在离婚中遇到最常遇到的问题,同时也是离婚夫妻最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之一。那么您知道夫妻离婚该如何分配吗?这是与离婚夫妻利益密切相关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


·在我国涉外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
    涉外离婚房产的分配需要适用房产所在地的法律,如涉外离婚时房产在我国,那么就适用我国法律规定,分配方式与我国没有什么差别,反之依然。那么,我们在下文和您聊聊在我国涉外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


·上海房产税如何计算?
    如今北上广成为年轻人奋斗的战场,很多年轻人在北上广大城市打拼多年,为的就是在大城市安家落户,所以买房就是这些人都需要考虑的重点问题。2011年开始上海作为试点地区首先实行了房产税,成为万众瞩目的热门话题,那么上海房产税需要交么?上海房产税如何计算? 上海房产税征收标准出台,不足一年按月算。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布了上海房产税征收管理的细则,规定从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上海...


·房子的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房屋产权期限是多久
    房子的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房屋产权期限是多久一、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您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


·青岛老宿舍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一、青岛老宿舍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 编号: ) 甲方:拆迁人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受委托拆迁单位: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乙方:被拆迁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