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焊接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焊接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国家严格监督管理的一项任务,对于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具体化、详细化,建筑工程中有关于焊接工程质量的管理条例,目的就是在焊接过程中能够保障质量不出问题,进而来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那焊接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焊接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焊接人员及其职责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技术人员应由中专及以上专业学历,有1年以上焊接生产实践的人员担任。

2、焊接技术员应负责焊接工艺评定,编制焊接作业批导书和焊接技术措施,批导焊接作业,参与焊接质量管理,处理焊接技术问题,整理焊接技术资料。

3、焊接质检人员应由相当于中专及以上文化水平,有一定焊接经验和技术水平的人员担任。

4、焊接质检人员应对现场焊接作业进行全面检查和控制,负责确定焊缝检测部,评定焊接质量,签发检查文件,参与焊接技术措施的审定。

5、无损探伤人员应由国家授权的专业考核机构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并应按考核合格项目及权限,从事焊接检测和审核工作。

6、无损探伤人员应根据焊接质检人员确定的受检部位进行检验,评定焊缝质量,签发检验报告,对外观不符合要求的焊缝应拒绝检验。

7、焊工必须按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施焊。

8、焊工应按规定的焊接作业指导书及焊接技术措施进行施焊,当遇到工况条件与焊接作业指导书及焊接技术措施的要求不符合时,应拒绝施焊。

9、焊接热处理人员应经专业培训。

10、焊接热处理人员应按规范、焊接作业指导书及设计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焊缝热处理工作。

二、施工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施工单位应建立焊接质量管理体系,并应有符合第2。20条规定的焊接技术人灿、焊接质检人员、无探伤人员、焊工和焊接热处理人员。

2、施工单位的焊工装设备、检验试验手段,应满足相应焊接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

3、在焊工考试和工程施焊前,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项目的焊接工艺评定。

三、施焊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的环境温度应能保证焊件焊接所需的足够温度和焊工技能不受影响。

2、焊接时的风速不应超过下列规定,当超过规定时,应有防风设施。

3、手工电弧焊、埋弧焊、氧已炔焊:8m/s

4、氩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2m/s

四、焊接电弧1m范围内的相对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铝及铝合金焊接:不得大于80%

2、其他材料焊接:不得大于90%

3、当焊件表面潮湿、覆盖有冰雪,或在下雪、下雪刮风期间,焊工及焊件无保护措施时,不应进行焊接。

4、对不合格焊缝的返修,返修前应进行质量分析,当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超过两次时,应制订返修措施并经焊接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返修。补焊工艺应与5原焊缝施焊工艺相同,且应符合本规范第4。2。10条的规定。

6、当焊件表面潮湿、覆盖有冰雪,或在下雨、下雪刮风期间,焊工及焊件无保护措施时,不应进行焊接。

7、评定试件的检验、试验项目应为外观检验,试验项目应为外观检查、射线照相检验和力学性能试验。

8、外观检查及射线照相检验,焊缝质量不 应低于本规范表11。3。2中的二级标准

9、有热处理要求的评定试件,其力学性能试验应在热处理之后进行。

10、力学性能试验应为拉伸和弯曲试验,拉伸和弯曲试验的试样种类的数量应符合表4。3。4的规定`。对铸造管等无弯曲性能要求的母材,其试件可不做弯曲试验。当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冲击试验时,焊缝和热影响区应各取3个冲击试样`。对两侧母材不同的焊缝,每侧热影响区均应取3个冲击试样。评定试件的取样,宜采用机械发割,切割前可进行冷校直,当菜用火焰切割取样时,应留出加工裕量,评定试件的取样顺序和位置应符合图拉伸试样应采用机械加工去除焊缝余高,试样应符合下列规定。厚度小于或等于30mm的试件,应采用全厚度试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在焊接工程中有详细的要求,例如对施工的温度,湿度以及焊接工人等等都有详细的说明,如此严格的规定就是为了保障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能够百分之百合格。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


·一、没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随时辞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拖欠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第二款,员工按照三十八规定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十六条规定应该给员工经济补偿。 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


·童工受伤赔偿应该怎么认定,处理?
    在中国的贫困地区,有很多孩子因家庭无法承担学费以致无法继续接受教育,辍学在家。为了贴补家用,那么些辍学的孩子就会外出务工,而他们往往并未达到法律所认定的用工年龄,即不满16周岁被称之为童工。那么童工受伤赔偿应该怎么认定和处理呢? 一、童工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员工泄露商业秘密公司可以将其开除吗
    员工泄露商业秘密公司可以将其开除吗 一、员工泄露商业秘密公司可以将其开除吗? 员工泄露商业秘密公司可以将其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多久时间
    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下提出的时间,要是不小心超过了规定的时间,自然也就不会受理认定了,这对当事人来讲是很不利的。同时对于受伤职工来讲也要注意单位出现这样的情况,那通常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多久时间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多久时间 (一)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


·土建工程承包竞争主要是比什么
    土建工程承包竞争主要是比自己的竞争力。生存和发展是每个企业时刻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基本目标。能否生存且持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竞争能力。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意思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意思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对一个概念进行学习的时候,通常它会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广义上的解释,一种是狭义上的解释。广义就是从更广泛的方面来阐述,狭义也就是从一个方面来谈。工程质量这一概念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们将针对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意思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介绍。 一、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


·肋骨骨折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职工在工作的过程中遇到工伤的话,不仅会对身体造成严重的伤害,而且还会增加经济上的负担,增加一些额外的开支。所以国家规定,在发生工伤之后,企业是应该根据伤情的具体情况进行一定的金额补助的,您应该知道肋骨骨折工伤的标准。 一、肋骨骨折工伤的伤残等级 伤残等级分道路交通事故标准和工伤标准,道交标准肋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工伤十级为:肋骨、锁骨、胸骨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构成十级。按...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