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才能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而实践中,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其实是比较多的,那究竟应该怎样才能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可见,“感情确已破裂”是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一、婚姻基础。

即指夫妻双方的婚姻感情基础,包括:双方结合的方式、恋爱时间的长短和恋爱背景、结婚的动机和目的等。婚姻基础好、牢固,一般产较基础不太好的婚姻经得起时间和外界因素的考验,夫妻感情也不会轻易发展到完全破裂的程度。

二、婚后感情。

婚姻感情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发展的东西,应而要客观的评价一婚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还应审视夫妻双方对婚后感情的培养和维护。用心经营的夫妻感情往往能建立稳固的婚姻家庭,婚姻家庭也不会轻易被击垮。

三、离婚原因。

离婚原因是引发当事人提出离婚的导火索。有的是一点小事,不足以引起夫妻双方感情的完全破裂;有的是严重的伤害,已使双方发展到水火不容的地步;有的是长期积怨的暴发。因此,要明确当事人提出离婚的原因是属于哪一种,还要结合其他的因素予以考量,以确定双方感情是否已完全破裂。

四、夫妻感情的现状。

有的虽然有陈怨或者感情基础不好、婚后感情也一般,但如果双方感情还算好,双方有培养和发展的意愿,只是基于一时气愤而诉诸离婚的,仍不能认定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

五、有无和好的可能。

有充分考量了上述几个因素后,还应考虑双方有无和好的可能,如有,则不能草率认定双方是否感情破裂,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认真作好调解工作。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四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这里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由主审法官根据个案具体情况予以确定。

要想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证据才行,否则不能认定感情破裂的,自然法院也是不会做出离婚判决。不过在诉讼离婚中,由于法律中规定必须要进行调解,因而夫妻最终离婚其实也是有可能被调解离婚。


·离婚之后子女抚养权能要回吗
     夫妻离婚的,子女一般会跟随其中的一方生活,也就是说此时子女的抚养权是属于这一方的。那么,对于另一方来讲,在夫妻离婚之后子女抚养权是否还能要回呢?其实就是变更抚养权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之后子女抚养权能要回吗 子女抚养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当事人应积极主动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抚养权是法定的权利义务,一般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存在该项权利义务,是对未...


·离婚的时候是会让很多的夫妻陷入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的解决中的的
    离婚的时候是会让很多的夫妻陷入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的解决中的的,许多人如果处理不好的话是会导致许多更严重的问题出现的,双方也都不会愉快的解决,所以您需要了解一下关于夫妻双方离婚谁家想要抚养孩子吗怎么争取抚养权?的问题的解决。 夫妻双方离婚谁家想要抚养孩子吗怎么争取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


·起诉抚养费程序
    起诉抚养费程序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向法院起诉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


·新婚姻法及离婚法规定的离婚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若发生感情破裂等情形时,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也并非所有需要离婚的夫妻都是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根据2017新婚姻法及离婚法规定,离婚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新婚姻法及离婚法规定的离婚条件是怎样的?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


·如何处理买假存单当彩礼的骗局?
    诈骗的手段每年都是层出不穷的,近年来出现了一种新型结婚彩礼的骗局,就是买假存单当彩礼的骗局,对于这类骗局很多人都不太了解其诈骗的手法,往往因为一时的贪心结果让自己受骗。所以,为了帮助您看清楚骗局的真实面目,今天,的我们就为各位仔细地分析一下买假存单当彩礼骗局进行方式以及漏洞。 存单质押贴息骗局进行的方式: 一、存单质押贴息骗局是这样就行的: 先以高额贴息的方式,比如在享受...


·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是怎样的
    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离婚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法院地法的原则,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以中国公民为一方、外国人为另一方的离婚案件由中国法院受理的,适用中国法。由其他国家(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适用相应的国家(地区)的法律。...


·申请国家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实践中,出现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这其实就是国家赔偿范围的问题,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内的,那么才会做出相应的赔偿,否则的话是一律不予赔偿的。下面请跟随我们具体来看看国家赔偿范围的具体内容吧。 申请国家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以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什么条件下离婚协议有效
    什么条件下离婚协议有效一、什么条件下离婚协议有效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有效的离婚协议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