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法典离婚新规 新增30天冷静期 这5种财产不予分割 另一方争也没用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民法典离婚新规 新增30天冷静期 这5种财产不予分割 另一方争也没用吗?

一、民法典离婚新规,新增30天冷静期,这5种财产不予分割,另一方争也没用吗?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财产分割规定

1、婚前一方全款买的房子

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买的房子,那么离婚时另外一方不能分割;如果买房时间是在婚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贷款购买,但婚后另外一方也参与了还贷,那么离婚时另外一方还贷的部分应该归还。

2、婚前一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汽车

如果一方父母在双方结婚以前已经出钱给其子女购买了房子、小汽车,离婚时另外一方都不能进行分割。

3、一方父母去世留给其子女的财产

一方父母去世,遗嘱明确说明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那么继承的遗产属于其个人的婚内个人财产,离婚时另外一方是无权分割的。

4、一方的工伤补偿款

工伤补偿款是有明确用途的,只能用在治疗工伤以及后续的康复上。如果一方有工伤补偿款,在离婚时另外一方是不能分割的。

5、婚前男女双方的个人物品

婚前男女双方的个人物品,都不属于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都不分割,包括个人的衣服、鞋帽、电子产品、化妆品、包等物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国家赔偿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一、国家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


·导致婚姻终止的原因都有哪些
    导致婚姻终止的原因都有哪些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止婚姻关系,宣告失踪期间双方均...


·起诉离婚能离婚吗 诉讼离婚的步骤有几个
    有不少人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才选择了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此时就天真的认为,只要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那么最终就一定会判决夫妻离婚。那究竟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能离婚吗?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下面就由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的步骤有几个 诉讼离婚的具体步骤如下:1、起草离婚起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包括请求离婚、小孩...


·离婚之后的同居是怎么回事
    有的夫妻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却仍然共同生活在一起,而实际上,他们这样的关系又形成了非婚同居关系。那到底夫妻离婚之后的同居是怎么回事呢?而此期间的财产,日后又该怎么进行分割?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之后的同居是怎么回事 夫妻协议离婚后又住在一起是合法的。夫妻协议离婚的,双方再住在一起,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法律也不干涉,现在已经取消了“非法”同居...


·法院判决离婚有什么标准
    ,夫妻协议离婚只要双方都同意并且符合要件是可以离的。但是起诉离婚需要由法院判决,那通常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有什么标准呢?若需要对夫妻感情做出认定,那么此时又该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法院判决离婚有什么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我国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离婚的标准。 二、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既然“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


·去哪个法院申请离婚诉讼
    ? 协议离婚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则就需要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了。那么此时,当事人应该去哪个法院申请离婚诉讼呢?这是让很多人搞不清楚的事情,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去哪个法院申请离婚诉讼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


·离婚反诉分割共同财产都包括什么
    离婚反诉分割共同财产都包括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包括劳动报酬性质的实物、津贴等;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包括从事办厂、设立公司或企业、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营等生产和商业活动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只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


·禁止结婚有哪些情形?什么情况禁止结婚?
    《民法典》中有规定,男女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与此同时也规定了一些禁止结婚的条件,这也是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之前需要了解的内容。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禁止结婚有哪些情形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禁止结婚有哪些情形 禁止结婚的情形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