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申请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要提前多久告知单位?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员工和企业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如果有了更好的工作机会,员工是可以提出离职的。按照劳动法规定,作为员工和企业中的任何一方,都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当然,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也不是随意的,需要按照程序办理。那么员工申请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要提前多久告知单位?下面我们给广大职工普及下这个职场知识。

一、员工申请提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前多久告知单位?

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办理。但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常见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常见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综上所述,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很多,有员工单方面提出的,也有单位提出的。按照规定,员工申请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单位,等单位批准后,就可以正常办理离职手续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员工擅自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话,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当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员工可以不用提前通知,自行离职,不用承担责任。


·临时工辞职的待遇怎么样的?
    临时工是最近几年流行起来的一种劳动关系,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不确定,工资以日结的方式为主,那么临时工辞职的待遇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临时工辞职的待遇怎么样的?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临时工的明确规定,而且临时工和正式员工的差别很大,所以,临时工辞职的待遇只有把未发工资一次计算清楚,不能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临时工就...


·年满退休年龄不属于工伤四川省可以认定吗
    年满退休年龄不属于工伤四川省可以认定吗不能,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属于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其与企业建立的不属劳动关系,在遭遇工伤事故时不能得到工伤赔偿,因为工伤赔偿是以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的。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


·支付误工费的条件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支付误工费的条件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是否要支付误工费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有住院的话就一定要支付误工费了。如果造成的伤害却是影响到了工作,也是要承担误工费的。如果事情比较小,没有起诉到法院的话,打架协商一下就好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


·应聘欺诈法律风险提示
    应聘欺诈法律风险提示 一、招聘公司可能遇到的应聘欺诈情形 1、应聘者未如实告知年龄、健康、资格等情况; 2、应聘者伪造各类证明文件; 3、应聘者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应聘者采取其他方式欺诈用人单位。 二、应聘欺诈的法律风险 1、应聘者以欺诈手段入职的,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2、因非法用工受到行政处罚。 3、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


·我国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虽然我国对企业用工规定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还有很多企业违背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者产生事实劳动关系。当劳动者与企业发生劳动纠纷时,没签劳动合同的人和签了劳动合同的人相比更吃亏,这种劳动者很大程度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下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劳动者在履行...


·由于豆腐渣工程不断地被暴露
    由于豆腐渣工程不断地被暴露,国家开始提高建设工程的建设标准。严惩不合法的建设工程。我们知道建设质量不合格会带来很多隐患,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当前我国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有哪些,以对您提供一个相关的参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基本规定 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企业不签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企业不签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


·工厂新员工入职注意什么
    工厂每年都会根据需要招入一些新的员工,新员工的加入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但是作为新员工来说,入职的时候是需要注意一些细节的,但实际上好多新员工根本不了解工厂新员工入职注意什么。这也是您容易忽略的地方。接下来,我们就告诉您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工厂新员工入职注意什么 1、保持谦逊有礼的态度 新人最忌讳的就是态度不好,可能自己在学校里是学生会干部,可以指挥很多人,但...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