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内容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内容有哪些?

装修质量不达标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也会增加重新检查修补等后续工作,建筑材料是工程的基础,只有钢筋、水泥、砂土、砖块检测结果合格才被允许用作施工。对建筑装饰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评估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提醒:必须选择合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来看一下工程质量检测内容需要检测哪些: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分类标准

(一)编码:1


类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

1.1 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1.2 桩的承载力检测

1.3 桩身完整性检测

1.4 锚杆锁定力检测

1.5 静力、动力触探检测

(二)编码:2

类别: 主体结构工程

现场检测类

2.1 混凝土强度检测

2.2 砂浆强度检测

2.3 砌体强度检测

2.4 钢筋保护层

2.5 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

2.6 后置埋件抗拔试验

2.7 建筑物变形观测

(三)编码:3

类别: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3.1 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平面变形性能检测

3.2 硅酮胶相容性检测

3.3 硅酮胶剥离粘结性试验

3.4 硅酮胶标准条件下的拉伸试验

3.5 硅酮胶邵式硬度

(四)编码:4

类别: 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4.1 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

4.2 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

4.3 轻钢结构

4.4 钢网架结构

4.5 钢网架结构的挠度检测

4.6 钢材、钢铸件力学性能

4.7 焊接材料性能检测

(五)编码:5

类别: 建筑节能检测类

5.1 建筑材料节能性能

5.2 建筑构件热阻或传热系数

5.3 建筑外门、外窗气密性检测和保温性能检测(K值)

5.4 围护结构

5.5 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组成材料性能

5.6 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遮阳系数、中空露点检测

(六)编码:6

类别:室内环境检测类

6.1 氡

6.2 游离甲醛

6.3 苯

6.4 氨

6.5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6.6 土壤中氡浓度

(七)编码:7

类别: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类

7.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水压试验)

7.2 建筑电气工程(绝缘电阻、接地电阻)

7.3 通风与空调工程

(八)编码:8

类别:建筑智能化工程检测类

8.1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

8.2 综合布线

8.3 信息网络系统

8.4 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系统

8.5 安全防范系统

8.6 电源与接地

(九)编码:9

类别:预拌商品混凝土检测类

9.1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9.2 砂常规检验

9.3 石常规检验

9.4 混凝土

9.5 砂浆

9.6 混凝土掺加剂

9.7 沥青、沥青混合料

9.8 掺加料(粉煤灰)

(十)编码:10

类别:见证取样检测类

10.1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10.2 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10.3 建筑用砂常规检验

10.4 建筑用卵石、碎石常规检验

10.5 砼强度检验

10.6 砂浆强度检验

10.7 简易土工试验

10.8 砼外加剂

10.9 掺和料(粉煤灰)

10.10 预应力钢绞线检验

10.11 锚夹具检验

10.12 沥青

10.13 沥青混合料

10.14 防水卷材

10.15 墙体材料(强度)

10.16 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装修材料

10.17 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10.18 涂料、胶粘剂

10.19 水性处理剂

10.20 建筑幕墙门窗型材检测

10.21 建筑外门窗三性(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能检测

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分为十大类,包括地基、结构、幕墙、钢类、节能保温材料、污染物、电气设备、智能系统、浇筑和涂刷材料取样检测。目的是检测防水吸水程度、防震抗压强度、能否在规定年限内频繁正常使用等等。最终根据检测结果看是否达到要求,评定安全等级,提出处理建议。


·不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有哪些?
    不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有哪些? 一、不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有哪些?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


·工伤认定的举证的期限是多久?
    如果发生工伤的,公司或者员工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在认定结束之后可以的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是需要进行申请,并且有申请的时间限制,具体的认定程序很多人不是很清楚,那工伤认定的举证的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认定期限 公司或员工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社保部门会向公司或员工发出《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通知公司或员工在一定期限内(一般是1...


·被辞退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一、被辞退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被辞退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一、被辞退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公司辞退员工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员工被辞退可以拿到工资。不给发工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


·女职工怀孕期因无岗位可以辞退吗
    女职工怀孕期因无岗位可以辞退吗?1、怀孕期间单位不可以辞退员工。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3、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


·工作时发生脑梗算不算工伤?
    工作时发生脑梗算不算工伤? 一、 工作时发生脑梗算不算工伤? 不算,因为脑梗不会是与工作有关的,而是疾病,而疾病中,只有一种情况属于工伤,即在工作时,发生疾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情况下才视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


·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
    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一、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 工伤鉴定流程如下: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


·对工伤鉴定不服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尽管说我国的工伤鉴定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和鉴定技术,一般来说,鉴定的结果是比较正确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如果对于鉴定的结果不满意的话,也是可以依法申请二次鉴定的。不过,申请二次鉴定的话,是需要提交一份申请书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对工伤鉴定不服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是什么? 一、对工伤鉴定不服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


·童工能干什么,有哪些相关的内容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不可以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是社会上也存在很多因为各种原因辍学的少年、儿童,一般的企业单位不可以让他们参加工作,那么像这样的童工可以做些什么呢?接下来的我们就为您分析一下童工能干什么?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童工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