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后房产公证的费用是多少,办理公证应注意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夫妻双方结婚后,为了避免财产纠纷,双方可以选择去公证处对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公证,明确其归属。说到房产公证,你知道婚后房产公证的费用是多少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出了解答,供您阅读了解。

一、婚后房产公证的费用是多少

如果结婚后,想要对房产进行公证,夫妻双方可以直接到公证处,至于公证费用,公证处会根据财产比例情况收费。

二、办理房产公证应注意什么

1、应审查房产赠与公证是否是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无偿签订的

在现实的社会和公证实践中,有些赠与人与受赠与人不存在任何的亲属关系或朋友关系,更不具有公益性的赠与,赠与人就自愿地将自己价值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房产无偿地赠给受赠人,而且不设置任何条件、义务。遇到这种情况时,公证员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审查双方当事人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的真实目的,防止当事人为了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或政策,而明赠暗买。

2、受赠人在房产赠与合同签定后,必须办理相关的房产变更手续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对房产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产的所有权自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或产权过户手续时发生转移。也就是说,只有在办理登记等手续后。房产的所有权才发生转移,房产的赠与才能对抗第三人。

3、赠与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这就是”不能随意撤销”,换句话说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撤销。所以法律还赋予赠与合同中的法定撤销权。赠与合同中的法定撤销权,是指在法定事由出现时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法定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只要具备了法定事由,不论赠与的标的物如何,是否交付或登记,是否办理了公证,赠与人均可行使撤销权。

三、房子是婚后财产,如想归一方,如何办理财产公证?

1、可以先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前和婚后财产归属,无论是否进行公证,均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需要办理财产公证,可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财产约定等资料,前往当地公证处办理。

2、父母出资的情况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因此,夫妻双方可以做协议来明确婚后财产的属性,这个协议更多的是由一方来赠与另一方,比如男方可以将房产的产权一般赠与给女方,但必须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登记手续,但是还要注意这类协议的约定不能排除《民法典》明确规定的个人财产属性。

3、写一份赠与合同,明确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再去办理公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如果进行婚后房产公证,必须是夫妻双方完全自愿的才行,至于公证的费用,公证处会根据房产的比例进行收费的。要是你还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你可以登陆我们的网站去浏览相关栏目,还可以咨询在线的律师。


·房租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该如何处理?
    在生活中,人们会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如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租房的时候会和房东签订房租合同。签订合同可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为防止对方违约带来的损失,会在合同中列出相应的违约条款。那么在房租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完善,要想完善我国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是必不可免之事。不论是在哪一地区只要征用到公民使用权内的土地,就必须根据其所征用的面积来发放拆迁补偿款。那么在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其具体的补偿办法,以供您了解。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石家庄市...


·房屋出租人在遇到如果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时
    房屋出租人在遇到如果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时,或者就算房屋租赁协议未到期,但是由于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比较大房屋成本比较高时是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也可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其中的一部分出租房屋。再者,如果房屋被租人已经另有住房,而导致承租房屋长期闲置或者在房屋出租人故意将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并且拒绝修复的情况下也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且收回房屋。1、而如果房屋承租人在上面所述...


·一、诸城买房子首付要多少?
    一、诸城买房子首付要多少?房产首付比例:首付30%。 现在首付的情况可以分为: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2、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3、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4、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二、诸城0首付买房需要什么条件?1、诸城0首付买房需要条件: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


·房屋登记费的收费规定是怎么样的
    如今社会住房问题依旧是热门话题,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购买二手房,都会涉及到房屋登记等情况。那么,具体有关房屋登记费的情况是怎样呢?别着急,的我们马上向您介绍。 一、什么是房屋登记费 房屋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时,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 二、房屋登记计费方式 1、房屋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


·按揭贷款买房的风险有哪些
    按揭贷款买房是近年来非常普遍的购房方式,它一方面缓解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也存在诸多风险。那么,要想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顺利购得房屋,就需要防范相关的风险,那按按揭贷款买房的风险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按揭贷款买房的风险有哪些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


·二手房的房价低,这是和普通的商品房相比较来说的。如果单独就二
    二手房的房价低,这是和普通的商品房相比较来说的。如果单独就二手房来说,对我国普通公民几十万的数额这并不是一个小的数目。所以购买二手房也是按揭付款的比较多。如果公民决定购买二手房的话,肯定在购买的时候就需要考虑一下,二手买房子银行货款怎么划算? 一、二手买房子银行货款怎么划算? 房龄15年以内的二手房是可以按揭的,超过则要视具体的房屋而定。通常商业银行贷款成数的规定:房龄10年以...


·现今社会房价日日高涨不跌,想要在北京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更
    现今社会房价日日高涨不跌,想要在北京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更是许多人的梦想,根据国家对房产的最新政策,地处北京的房山两限房,自然备受关注。那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才能抢到房山的两限房呢?首先我们需要先了解清楚房山两现房的具体申请条件和具体要求。 一、申请房山两限房的具体要求 1.提出房山两限房申请。符合条件的房山两限房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政府提出申请房山两限房申...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