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帐务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帐务处理的规定是什么?一、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帐务处理的规定是什么实缴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开办公司的门槛和成本,但是由此又给财务人员出了一道难题,认缴制下实收资本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目前在会计人员中,有这么几种账务处理意见:收到首缴注册资本时: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未收到的,借:其他应收款,贷:实收资本;等以后再收到认缴的部分,结转其他应收款,贷:其他应收款,直至达到认缴注册数额计入股东其他应收款中,用借:其他应收款,贷:实收资本来做账。如果是先购置了资产,发生经营业务,应该是借:资产类科目,贷:实收资本。如股东出资支付购入材料,且该批材料已经验收入库。借:材料,贷:实收资本;如股东用资金购了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贷:实收资本;如实股东用资金支付了负债,借:负债类科目,贷:实收资本。股东购买的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存货、管理费用等日常支出,可以先计入到其他应付款科目中,达到一定数额时,结转一次,结转到实收资本科目中。认缴的时候不需要做分录,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实际收到的投资款,而不是认缴的注册资本。二、相关的法律背景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4号公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三、注册资本认缴制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注册公司时,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也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实缴注册资本可以为零。公司股东认购的股份须要资金足额到位,允许先到一部分,到位时间可以由股东自行决定,不需要验资,只需要在每年的年度报告上申报反映及存档到登记机关。公司实收资本由验资制向自行申报制过渡。如申报与事实不符,公司的股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和非货币出资缴付比例进行约定,并记载于章程。股东缴纳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全体股东签字,未签字的应当注明理由。股东对注册资本缴付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公司在处理公司企业内部的事物时候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来进行,确保自身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失。



·以分公司签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以分公司签合同的风险有哪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从而成为合同主体。《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流程如何完善?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流程如何完善? 一家公司的法律事务所就是公司的武装部门,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流程如何完善对每个公司而言都是极为重要的,公司的法律人员则需要规避风险,抓住机遇为公司创造财富,公司法务事务管理流程的完善关系着一个公司的命脉和发展,那么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流程如何完善呢? 一、建立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总体目标 1、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的基本流程 1、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在发起时应该订立发起人协议、投资协议或股东协议书,以明确发起人在公司设立中的权利和义务。发起人首先要对拟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预测、确定设立公司的意向和组建法案,在此基础山上,二人以上的发起人应签订发起人决议或做成发起人会议决议。 该协议或决议是明确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各自权...


·公司法中的公司指的是什么?
    公司法中的公司指的是什么? 一、公司法中的公司指的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称的公司指的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1、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2、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


·未退休企业年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未退休企业年金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的企业年金属于是在规定的年限里进行发放的,属于养老保险性质的,但是如果自己的企业存在特殊的规定,就需要自己结合实际进行有效的分析,但是问题的关键还是存在不少的阻力。企业年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2条规定,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


·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
    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 一、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愿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时 2、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须股东会特别决议,即由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 有其特殊性,表现为:解散只是合并或分立的附属后果,公司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在一定情况...


·合伙开公司需要成立董事会吗
    合伙开公司需要成立董事会吗? 实际工作中,很多人对公司的设立存有疑问,比如有人想合伙开公司,但是这些人往往会疑惑是不是需要设立董事会,因为在很多有限责任公司是会设董事的。那么合伙开公司需要成立董事会吗?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开公司不需要成立董事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


·公司裁员时优先留用谁,裁员后如何补偿
    在公司裁员的时候,毕竟只是对一部分员工进行裁减。于是有的员工就不清楚了,究竟公司裁员时优先留用谁呢?要是自己不幸被裁减的话,此时公司又该如何来对我进行补偿?针对这两个问题,本文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一、公司裁员时优先留用谁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