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增加孩子抚养费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婚姻破裂而导致离婚的家庭给孩子抚养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具体的抚养费标准以及探视权或者其他的都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调整确认,关键是保证孩子的身心健康良好发展。那么,今天,我们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想跟您一起探讨一下离婚增加孩子抚养费吗?

一、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根据实际情况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可以增加的,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增加孩子的抚养费。

我国法院判定有关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法定理由主要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如,原来的抚养费是数年甚至十几年前订的标准,已赶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了。

离婚后,如果在孩子成年前,没有重大变故,要求增加抚养费大多数情况下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但若是因为物价上涨、子女上学、患病等原因,原来约定支付的孩子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子女实际所需,不能维持孩子的实际生活,这时可以依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增加孩子抚养费。

当然,如果是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收入没有明显增加,而对方收入增加较多的情况下,抚养孩子一方追加抚养费的要求,在孩子的实际需要没有增加情况下,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

三、如何追加子女的抚养费?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孩子的抚养费,可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增加孩子抚养费吗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内容。我们可以从上文中明确了解到,没有太大的变故是不能随意增加或者减少子女的抚养费的,一般要满足以上所述的几个条件才可以。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为您作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2023女方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些什么
    2023女方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些什么 一、女方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些什么 (一)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一定要说清楚吗
    在离婚案里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定要说清楚,如果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一定要努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在办理离婚的时候双方一定要说清楚。一般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定需要考虑到很多的因素,要根据孩子的年龄,成长环境以及父母双方的生活条件和个人情况等等因为作为抚养权判定的依据。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如果在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是已经协商好了的,达成了协议的,在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会...


·离婚赔偿金额太低怎么处理?
    我国《婚姻法》对离婚赔偿有相关的规定,但是没有离婚赔偿金额的相关规定,因为赔偿金的数额不好确定,那么离婚赔偿金额太低怎么处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赔偿金额太低怎么处理? 离婚赔偿金额太低,双方可以协商适当增加或向法院申请增加赔偿金,但是必须保证对方的正常生活水平,不能随意增加。 二、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一)重婚的; (二...


·怎么降低孩子的抚养费?
    针对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的现象,国家考虑到单亲家庭制定了相应的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具体的抚养费会由双方协商制定或者由法院判决,一般都是根据未抚养方的经济能力来制定的,如果规定支付的抚养太高就需要请求降低抚养费的标准,那么怎么降低孩子的抚养费?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怎么降低孩子的抚养费? 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但抚养费的实际给付,以其具有负担能力为前提。根据司法实践...


·一、向公婆索要抚养费是否可以?
    一、向公婆索要抚养费是否可以? 不能,因为其奶奶没有法定义务要抚养孙子。但是如果当事人奶奶经济条件比较好的话,而小孩家境困难的话,根据婚姻法以及民法通则照顾当事人正常生活以及儿童本位思想,可以考虑让其奶奶予以适当经济帮助,但是也仅仅是协调,而不是强制的。 新婚姻法抚养义务《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文 新《民法典》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婚姻家庭法体系,维护了公民特别是老人、妇女、儿童的婚姻家庭权益,维护了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在经过无数次的修订之后,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具体包含了哪些内容呢?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第五编??婚姻家庭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一、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手续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手续有哪些?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办理公证的材料: ?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 办理公证的流程如下: ?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


·离婚后失业抚养费标准怎么给付?
    离婚后,双方有孩子的,如果孩子都判给一方带的,另一方需要支付相应分抚养费直至孩子能够独立生活为止。抚养费的给付标准一般按照双方协议进行,双方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按照当地的生活标准进行判决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后失业抚养费标准怎么给付?详情参考下文。 一、抚养费怎么给付?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