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房没到期可以退租吗 租房应注意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租房没到期可以退租吗在房屋租期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如果是由于承租人自身的原因想要退租,一般情况下也是可以的,这个时候最好与房东协商,如果当初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可能会支付违约金或者导致押金无法退还。二、租房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一定要检查房内的所有家具、家电是否是好的,家电要开机看是否能工作。注意有些是要住进去之后才会发现问题的,比如空调。如果空调本来就存在漏雪种的问题,那么只要房东在你入住之前把雪种加满了,你当时一时半会是发现不了问题的,等雪种漏完了你才会知道。所以,在签租房合同时一定要把维修责任写清楚,这就是要注意的第二点了。2、一定要仔细阅读租房合同。一般租房合同都是对房东有利的,一定要看清楚每一条内容,发现不合理的就要求修改,如果不能接受就果断不要签。比如,要约定维修责任。事实上合同法上有明确规定,非人为损坏或者承租者正常使用下造成的损坏或损耗,承租者(租客)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但就有些房东根本不管合同法,只认你在签合同时签了物品清单,也就认定你在租房时确认过这些东西都是好的了,那么在租住期间坏了就要你承租者修,房东不负责任。所以,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最好还是在合同上把维修责任写清楚。(后面的链接就给出了一个很好的例子)还有,关于违约责任怎么认定,也要写清楚。在这些对房东有利的合同里,往往会有一条,如果承租者没有按期交租,房东可以收取滞纳金,而逾期多少天则房东可以不经承租者,直接收回房子,并可以自行处理承租者的物品。这一条显然有侵犯承租者财产权。而至于房东不能履行维修责任,导致承租者无法继续租住其房屋时,承租者是否可以提前解约,解约后房东是否应该退还押金,这个也应该写入合同,以保护承租者的权益。否则家电坏了房东不修,你不能用那些家电还不能退租,即使退租也拿不回押金,显然是不合理的。3、租房时一定要考虑清楚,不要急急忙忙做决定看房时要对房东进行考察,这一点是不太容易做到的,毕竟签合同房东肯定会比较好说话一点,而签下合同之后是什么样子就不一定了。租房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的相关条款,如果租房中途退房,首先要和房东进行协商,说明自身的情况,尽量取得房东的谅解。要是你还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登陆网站咨询在线律师,他们将为你提供更加详细的解答。



·购买的期房什么情况下可以退
    众所周知,购买期房有很多优势,但同时它也存在着很大的弊端,较容易出现一房二卖、面积误差、质量瑕疵等问题,对于买受人而言,一旦涉及到这些,首先考虑的就是如何退房的问题。那么具体购买的期房什么情况下可以退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的期房什么情况下可以退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异于认购书内容。 商品房交易通常采用先签认购书后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从性质上讲商品...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该怎么分割
    近年来,各地都在进行大规模的房屋拆迁,而此时就会给予被拆迁人相应的安置房进行补偿。那这种情况下,要是刚好遇上夫妻离婚的话,离婚时拆迁安置房该怎么分割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拆迁安置房该怎么分割 夫妻诉讼离婚,在认定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归属时,由于我国住房体制改革以及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拆迁问题,使当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来源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法院应...


·夫妻婚后财产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对婚姻的思想转变,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意味着要面对财产分割,房子也是财产的重要一部分,尤其房子是一个人的归属,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受到您的广泛关注。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一下夫妻婚后财产离婚房子如何分割的有关知识。 八种离婚分割房产的情况: 1、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


·离婚协议写房产归孩子所有,怎么过户
    现在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之后的财产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离婚之后房产归属于孩子的有很多,为的是让孩子以后有依靠,关于离婚方面的法律知识比较复杂,离婚协议写房产归孩子所有,怎么过户?这样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为您解答。一、房产过户流程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如果要是以前的外销商品房,就必须要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免得多走冤枉路。 继承权公证费...


·房产证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
    房产证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 一、房产抵押贷款利率的概念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者的物业(包括住宅、写字楼、商铺、厂房等)作抵押,用于个人综合消费并以按揭形式还款的贷款品种。房产抵押贷款利率,是指借款人向其所借资金支付的代价,也是放款人借给借款人所获得的回报。房产抵押贷款利率通常以一年期利息与本金的百分比计算。 二、房产抵押贷款途径 目前,我们主要可以通过银行...


·当发生房屋租赁纠纷的时候,当事人此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解决。
    当发生房屋租赁纠纷的时候,当事人此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解决。而要是选择诉讼方式的话,则就要清楚的知道房屋租赁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法院,诉讼过程中又该如何来举证。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租赁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主要是对类似以上房屋租赁纠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试行)(以下简称“民诉法”)所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还是特殊地域管辖,认识不尽一致。大体有两种意见...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二、提起民事诉讼的流程1、提起诉讼2、法院经审查受...


·购房违约定金双倍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1、定金合同要合法且成立如果想要定金罚则得以实现,那么定金合同就必须合法且成立。定金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从合同。也就是说,定金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都是依赖于主合同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定金合同作为从合同是不能独立存在的。此外,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即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才会生效。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定金合同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口头上...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