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合同公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借款合同公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民间借贷中需要当事人签订相应的合同,这样才能对自身利益提供更好的保护。而有的当事人在签订了民间借款合同之后,还会办理公证手续。不过此时办理借款合同公证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究竟要求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民间借款合同公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办理民间借贷的合同公证需要具备如下条件:1、当事人应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及附件(《承诺函》、《共同还款声明书》、《婚姻状况声明书》、《同意抵押声明书》、《保证住所声明书》)。要求签订该合同及其附件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同时要求该合同的签约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真实合法,合同签订过程合法,合同签章真实。2、要有借款人和抵押人的户口簿。3、要提供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即借款人结婚证或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无结婚登记的证明。4、要有该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抵押房产一般要求为没有设立他项权的独立合法房产;抵押房产的登记地址须与抵押人的户口簿登记地址一致;抵押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国有企业出具国有资产管理局或该企业上级主管部批文或集体企业出具职代会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证明。5、要有贷款人、抵押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即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6、要有该抵押房产的房产评估报告。需要注意的是,该报告必须是具有评估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关于该房产价值的房产评估报告。
二、民间借款合同公证程序
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一般程序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该合同设立不动产抵押担保,当事人须在办理抵押登记成功后,即获得抵押登记回执或房地产他项权证后才能申请公证。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时,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如公证财产为共有财产则须所有共有人全部到场)、共同还款人等公证机关要求的当事人必须全部到场。公证机关在询问当事人并制作笔录,审查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相关的调查,如果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这样,该次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宣告完成。首先要求达到规定的条件,然后在申请办理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至于此时的程序是怎样,我们也一并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要是你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对方还款诉讼时效是否会中断
     一、对方还款诉讼时效是否会中断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 1、提起诉讼,指权利人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申请给予法律上的保护。 2、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即权利人向对方主张权利、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3、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如果只是部分履行部分不...


·借款合同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 一、借款合同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


·并购贷款失败的原因
    并购贷款失败的原因 一、并购贷款失败的原因 并购贷款失败的原因主要是没有满足并购方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以下就是申请并购贷款的并购方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申请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二)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 (三)主业突出,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流动性及盈利能力较强,在行业或一定区域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良好...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哪些?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怎么写
    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怎么写债权债务关系是当前很常见的关系,简单的来说,债权债务的关系就是借款与被借款人的关系,债权和债务关系是可以在三方之间进行转让的,但是进行债权债务转让需要写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那么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怎么写?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甲方:乙方:丙方:协议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


·朋友欠钱不还也不提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也不提怎么办? 一、朋友欠钱不还也不提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起诉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


·债权人追债债务人自杀
    债权人追债债务人自杀 一、债权人能否追回债务。 法律规定民事权利义务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现行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一说法,除非他的继承人自愿做冤大头。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家属在他的遗产范围内还债,不能清偿部分就只能自认倒霉了。作为债务人的家属都不愿意主动替债务人还债,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果通过诉讼途径的话,不可以死去的债务人为被告主张权利,应以他的继承人为被告提...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概念――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责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